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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庄市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峰城区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七月前言1第一章规划背景2第一节区域概况2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4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7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10第二章规划目标12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12第二节规划原则12第三节区域功能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3第四节规划目标14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8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18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和数量20第三节土地利用总体布局23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5第一节保护目标25第二节耕地保护与管制25第三节基本农田保护26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29第一节调控目标29第二节统筹城镇村建设用地29
2、第三节城镇建设用地规划30第四节农村居民点用地安排31第五节重点基础设施用地规模与布局32第六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规则33第七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6第六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8第一节总体目标38第二节土地生态功能分区39第三节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的措施41第七章土地综合整治43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43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44第三节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保障措施46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48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48第二节一般农地区49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9第四节独立工矿区50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50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51第七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52第八节
3、林业用地区52第九章中心城区用地安排54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目标54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与空间管制55第十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58第一节各镇(街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58第二节各镇(街道)职能分类和空间体系规划58第十一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61第一节继续强化法律手段,健全规划实施的法规体系61第二节切实落实经济保障,完善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62第三节积极运用社会手段,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63第四节不断发展技术手段,提供规划实施的科技支撑64第五节勇于探索新型模式,创新规划实施的方法理念64附表错误味定义书签。66-AX-a刖S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加
4、快推进峰城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根据枣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按照“保护优先、保障发展、优化用地、控制总量、促进集约和环境友好”的六项原则,对枣庄市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进行修编,编制枣庄市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大量土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峰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围绕峰城区的经济发展战略,确定规划期内全区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统筹落实土地利用的各项控制指标,进行土地利用结构
5、调整,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及重大工程项目,为峰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规划是峰城区土地利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和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一项基本手段。在峰城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规划范围为峰城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63680.03公顷。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一、地理区位峰城区位于山东省枣庄市中南部,京杭运河北岸,为山东省南大门。地处东经11723,-11749,北纬3434,-34o51,之间,东与
6、苍山县毗邻、西南与微山县接壤,北、西、南三面分别与本市的市中区、薛城区和台儿庄区相连Q境内东西最长处41公里,南北最宽处31公里,全区土地总面积63680.03公顷。峰城区为东部沿海和西部内陆的过渡地带,东邻日照沿海港口和京沪高速公路,西靠京沪铁路,有“黄金水道”之称的京杭大运河在南部穿过,京沪高速铁、京福高速公路、206国道纵贯南北,枣临高速公路横穿东西,区域内水陆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的带动下,峰城区作为山东省南大门的重要节点城市,其区位特色和优势将更加突出,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二、自然条件峰城区地处鲁中南山地丘陵与淮北平原的衔接带上,在地貌分
7、类上既有丘陵,又有平原。在不同营造力的作用下,本区地貌在成因上形成三种类型:流水地貌、岩溶地貌、构造地貌。土壤类型分为3个土类,7个亚类,17个土属,46个土种。峰城区地处鲁中南山地丘陵与淮北平原的衔接带上,地貌类型多样,有丘陵,也有平原,不典型也不集中。全区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土壤类型以褐土为主,广泛分布辖区内,占土地面积的68.3%;其次为砂姜土,占土地面积的26.5%,主要分布在辖区南部;棕壤土面积最少,占土地面积的5.2%,主要分布在榴园镇北部、峨山镇东部和西南部。峰城区的气候属暖温带季风性气候区。四季分明,季风明显,雨热同季。因受黄海气候的影响,东风较多,但大陆海洋性气候不够典型
8、。全区年日照平均为2226.4小时,历年平均温度14.5C,降水较为充沛,年平均降水量872.9毫米。全区河流属淮河流域运河水系。运河北岸支流以峰城大沙河为界,河西属南四湖湖东地区,河东属邳苍地区。地面径流方向总的是自北向南,境内主要河流有韩庄运河、峰城沙河、一支沟、三支沟、四支沟、周营沙河、阴平沙河、新沟河、陶沟河九条。三、社会经济条件峰城区辖5个镇2个街道,共343个行政村。2005年全区总人口为36.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29万人,非农业人口12.10万人,全区人口密度为571人/平方公里。2005年全区生产总值(GDP)达48.3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13335元,产业结构比为1
9、6:57: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02亿元,全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3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78元。农业以石榴、蔬菜、桑蚕、畜牧为重点的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是全国重要的石榴和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工业上形成了以煤电、建材、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电子、陶瓷等支柱产业为主导,同时拥有玻璃、食品、医疗器械、造纸等门类齐全的新型工业化体系;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冠世榴园、古运荷乡”为核心的峰城区旅游产业底蕴深厚,兼有山水灵气、民俗风情、人文宗教、传统工艺。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枣庄市峰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于2000年10月经山
10、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一、主要规划指标执行情况(一)耕地保有量上轮规划确定峰城区至2000年、201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38913.10公顷和39036.10公顷。1996年末,全区耕地总面积为3877Llo公顷,2005年全区耕地面积为37722.43公顷,可调整园地面积399.38公顷,可调整林地面积787.51公顷,耕地保有量满足指标的要求。(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上轮规划确定峰城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28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1.0%。1997年以来,峰城区调整基本农田面积2750.56公顷。到2005年底,峰城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264.40公顷,占全区现有耕地总面
11、积的93.48%,全区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三)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占用耕地上轮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全区各项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836.3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20.00公顷以内。19972005年峰城区实际新增建设用地889.5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497.03公顷。与上轮规划建设用地控制目标进行对照,全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基本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符合指标的要求。(四)补充耕地面积根据上轮规划,至2010年补充耕地面积应在1060.00公顷以上。到2005年末,实际补充的耕地总量为1062.57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0.73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51.53
12、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73.11公顷,内部调整217.20公顷,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补充任务量。(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情况1996年峰城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规模为1088.00公顷,上轮规划预计到2010年峰城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规模将调整到2025.70公顷,净增加937.70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峰城区建设用地使用注重内部挖潜,盘活城镇村用地存量,工矿用地进工业园区,并严格执行了建设用地分区管制。到2005年末,峰城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规模为1595.39公顷,净增加507.39公顷,城镇村工矿用地总量被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内。二、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对峰城区土地利用产生了很大影响,
13、在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增强了依法行政和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上轮规划实施后,峰城区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土地利用的政策方针和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规范规划预审程序,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上轮规划的实施,彻底改变了过去以按需供给为主,分级审批的用地管理模式,建立了按照规划批地、用地的新机制,使土地资源的利用、开发、保护、整治有序进行,增强了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的意识。(二)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明
14、确了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建立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占一补一制度,使耕地保护的力度加强,有效地保护了基本农田。到2005年末,全区基本农田面积除灾毁外,没有减少,符合基本农田应保必保的指令性要求,对国家粮食安全起到重要作用。(三)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上轮规划的实施,对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妥善安排各项建设用地,支持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四)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上轮规划坚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并举”的原则,力求保障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加强土地复垦,适度开发
15、宜农土地资源,有效提高了土地集约化水平。(五)改善了峰城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上轮规划实施期间,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用地整理,开展了生态建设、标准农田建设。同时,严格审批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三、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预测不足上轮规划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预测不足,导致建设用地总量配置与峰城区的经济发展速度不相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用地矛盾突出,同时城乡用地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城区用地空间严重不足,导致布局调整频繁,从而影响规划的实施效果。(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不够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规划的土地结构和布局不能满足发展的要求,同时各职能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用地安排时片面要求规划方案适应用地要求,促使规划调规或修改布局频繁,从而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失去其权威性。(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不健全规划重在于实施,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规划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行政审批手段,市场经济国家实施规划常见的社会方法、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