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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姓名性别(考生照片)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政治面貌*贯民族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看(区、市)市(县)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及通信地址单位邮政编码地址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本人联系电话毕业学校及专业毕业时间最后学位最后学历报考类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单位报考专业1 .自愿报考本计划、签订定向协议书并严格遵守林议。2 .毕业后,在职考生回本人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回本人生源地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就业。硕士毕业至少展务5年(含5年,其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为8年),博士毕业至少服务8年(含8年)3 .毕业后,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看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或定向地区就业单位。由培养单位将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生档案,根据定向协议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定向看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注:考生若同意上述3货内容,可在考生签字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章后确认报考资格。考生签字年月日在职考生意见:(盖章)年月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意见:(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2.跨省跨地区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