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547758 上传时间:2023-11-16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8.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8页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8页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8页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8页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9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镯然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8月9日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2、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加强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二)工作原则。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

3、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依靠科技赋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安全运行。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抓紧解决

4、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着力破解燃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工作目标。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稳定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

5、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一)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1.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除燃气经营许可证;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未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

6、、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地方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2 .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管道进行巡查维护,未对管道燃气加臭,未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未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未要求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的,以及非法掺混二甲醛,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7、)3 .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充装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除气瓶充装许可证;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市场监管总局负责)4 .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在充装时非法掺混二甲醛,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未依法开展气瓶检验检测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除气瓶充装许可证。查处的气瓶必需

8、移交气瓶检验机构报废处理,严禁不合格气瓶再次流入市场。(市场监管总局负责)5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甲醛等“问题气,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要依法责令当即中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应急管理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 .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加强执

9、法震慑。(公安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7 .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1 .对企业未取得制造许可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仍从事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已取得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除制造许可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0、任。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当即查封扣押,纳入产品“黑名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在用“气液双相气瓶要召回并移交检验机构报废处理。(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2 .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忙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责令中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情节严重的撤除营业执照,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及时查封扣押,防止流入市场;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强执法震慑。(市场监管

11、总局牵头,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3 .企业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要责令当即中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即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公安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1.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当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

12、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要立行立改,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2 .对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责令当即中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对已取得许可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通运输部负责)3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依照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测,检验人员挂证、检验人员无证操作、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除机构资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四)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

13、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1.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2 .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忙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中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商务部按职责分

14、工负责)3 .有关部门单位发现餐饮企业使用阻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理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忙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4,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命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

15、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1 .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 .对燃气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监管执法。存在问题的不能只罚款,要结合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对企业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3 .对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忙断阀生产销售企业加强监

16、管执法,切实将假冒伪劣产品清出市场。及时将执法状况公开、发挥社会监视作用,引导用户自觉选择安全产品。(市场监管总局负责)4 ,对运输企业未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燃气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控管理,对驾驶员超速行驶、疲乏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加强监管执法。(交通运输部牵头,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5 .对非法掺混二甲醛的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违规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管执法。(应急管理部负责)6 .对餐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状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商务部负责)7 .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状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