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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检科危重病人优先处置制度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在我科的检查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的检查服务,尽最大可能的快速、准确的做出诊断,并保证病情危重患者为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赢得时间,特制定优先处置制度: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1)超声、心电图科室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的检查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2)由急诊科确认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员到我科检查,应简化各种手续,先行检查,后收费。(3)危重患者应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陪同检查。(4)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我科应大力予以配合急诊科,并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