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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邱县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登记表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备注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科技、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和措施。拟订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地震办公室2牵头拟订全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计划: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与各乡镇的科技和防震减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推动全县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牵头拟订科技和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科技局办公室地震办公室牵头拟订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
2、新的政策和措施.承担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全县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与各乡镇的科技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工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县政府有关部门与各乡镇的防震减灾工作。地震办公室3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等各项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承担科技等各项专项资金的配置使用和监督管理,以及本级部门经费预决算、综合统计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4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
3、励工作;审核推承担科技成果管理、科技进步奖励、先进科技工作者推荐等工作。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备注荐上级科技进步奖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工作。牵头开展本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推荐上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申报系统的管理。推荐上级各类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并组织实施。推荐上级各类工业科技项目,并组织实施。5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管理工作;指导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开展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管理工作。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和管理,以及各级企业(行业)高新技
4、术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和孵化器建设。6开展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工作。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7负责拟订和实施科技促进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8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县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配合
5、上级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承担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9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全县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全县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承担县防震减灾的综合管理工作。科技局办公室地震办公室拟订县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备注监督管理。开展重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10做好科技扶贫工作,开展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做好科技扶贫工作。
6、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11负责全县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和培训工作。牵头开展科技宣传工作。组织知识产权、防震减灾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12组织开展全县科技合作与交流;拟订和实施科技合作的相关政策,促进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县科技合作与交流。拟订和实施科技合作的相关政策。承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的联系与技术引进工作,促进联合攻关和工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二、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登记表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窠例1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局负责对农业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7、主席令第60号)赵某流转农田300余亩,建设农业综合生态园,园内建设鱼塘5亩,种植经济林200亩,大田作物95亩,并引进长绒山羊50头养殖。因其从事综合生态农业项目,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农牧局、林业局将该生态园列入年度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并开展相关农业技术培训,对生态园林木种植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水利局对生态园内的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进行技术指导和帮助;气象局定期向该生态园发布“天气预报”;科技局将该农业技术项目推荐至邯郸市科技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农牧局(林业局)负责应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应用于林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水利局负责农田水利、农
8、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气象局负责应用于农业气象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序号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1科技活动周宣传科普政策及相关知识。活动载体:组织各类科技讲座、科技展览,开展“进校入社、进村入企”等宣传服务活动、科技图版展示、科技成果展示、宣传资料发放、政策咨询等。科技局办公室地震办公室2“4.26”知识产权活动日宣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活动载体:在大型活动场所开展知识产权宣讲、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宜传知识产权典型案例。3“5.12”防灾减灾日宣传“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载体:开展“防灾
9、减灾”宣讲、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并在学校、居民集中区等地开展防灾减灾综合演练。4知识产权服务活动组织企业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培训,开展企业科技咨询活动、征集、解决企业技术难题。5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农业科技政策、农业科技知识等下乡宣传、服务活动。四、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为充分发挥专利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我县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推动全县的专利工作,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己认定的邱县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检查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情况。(二)检查统计历年来有效专利数及近二年专利申请、授
10、权数。(三)检查统计全县知识产权经费投入情况及专利实施产业化情况。(四)检查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是否弄虚作假。三、监督检查方式(一)书面检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二)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三)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对于复核不合格的,取消专利服务中介机构资格。(二)对于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或采取其它手段影响认定工作的,经调查确认后,取消其资格;已认定的,予以撤消,收回已发放的证书牌匾,并在二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认定。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县科技局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申报和总结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二)组织或委托开展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概况的实地考察;六、监督检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可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黄牌警告,责令改正。(二)取消专利服务中介机构资格。(三)收回证书和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