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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力维护全国、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进一步做好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X司法2023X号通知精神,县司法局决定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3月底,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社会、家庭关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总
2、结运用近年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实施多元化解,切实摸清、找准影响当前全县社会稳定的各类涉稳隐患、公共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逐一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化解防控措施并严格落实,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全国、全省“两会”的胜利召开。二、总体目标坚持把这次专项行动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位组织推动,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保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做到排查出的矛盾
3、纠纷调处到位,认识不清的宣传政策到位,有合理诉求的解决问题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有思想疙瘩的走访解释到位。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政治安全的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恶性命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主要任务(一)坚持源头治理,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一要做好常态排查。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街巷、村居、社区、企业等进行拉网式、兜底式排查摸底,全面了解社情民意,注重收集
4、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先兆,掌握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把握调解工作主动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问题的发生。二要突出重点排查。聚焦涉疫、涉农、涉企、涉医等重点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易肇事肇祸人员、纠纷积怨人员、生活失意人员、重点青少年等重点人员,邻里关系紧张、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关系不和以及家庭暴力、婚外情等易发生问题重点家庭,细致排查涉及疫情影响引发的合同纠纷及涉企问题引发的民商事纠纷、劳动人事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生产经营、婚恋家庭、邻里、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物业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开展重点排查、纾困解难,加大命案
5、防范排查力度,坚决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三要开展专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针对上访群体等特定人员以及特定区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排查,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个人和群体性非正常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二)坚持分级分类,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要做好常见多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针对基层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要立足抓早抓小、应调尽调,乡镇、村(社区)调委会要第一时间选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及时就地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二要做好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处
6、工作。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着力化解婚姻家庭、医疗、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消费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加强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对接沟通、协调配合,发挥群团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做好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及时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以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和疫情影响产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动员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律师、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力量,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合同纠纷、债务清理等强化援企稳岗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经营秩序,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坚持统筹推进,努力提升调解质效。一要发挥专业人员作用
7、。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教育、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二要整合专门机构力量,坚持以综治中心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中心,加强法院、公安、综治、司法、信访、群团组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朴,有机衔接。三要严格落实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的普遍性疑难复杂纠纷,要明确主抓领导责任和解决时限,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限,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落实诉前调解机制,对案情简单、
8、争议不大的民事诉讼纠纷,按照“能调则调”的原则,在当事人起诉或申请立案时,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及基层法庭,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动态排查,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靠实工作责任,动态跟踪办理,努力做到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四、实施步骤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从1月19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1月19日-1月25日)。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摸梳理矛盾纠纷隐患,切实提高排查的针对性。司
9、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要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第二阶段:集中化解阶段(1月26日-3月200)o对前期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落实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全力集中化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要明确包案责任人,严格落实化解责任,促进问题解决;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婚约、情感以及离婚、邻里等矛盾纠纷,要有专人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按照“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查找不准问题就是失职”的要求,乡镇、村(社区)要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班,每周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二第三阶段
10、:总结提升阶段(3月21日-3月底)。要全面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补齐工作短板、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列入日程、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要深入一线调查指导活动开展,切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落地见效。(二)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人员,要按照不同类型、难易程度、积累时间、社会影响等划分风险等级,分类建立台账,夯实包抓化解责任,实行每周动态更新,落实限时销号。(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及时梳理、汇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总结典型案例,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各司法所要及时向县司法局报送活动部署安排、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典型案例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