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清单(2023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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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清单(2023版)序号事项名称职权类别实施主体设定依据1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齐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哲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货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2、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2建设工程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贵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

3、十三条第一款:”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并招标公告:(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齐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齐投标。”3建设工程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

4、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货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事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贡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

5、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第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齐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货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货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6、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费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贡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资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贡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7、法实施条例9(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

8、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建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箱营业执照。”7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

9、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处罚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货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巾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聃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10、容的协议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货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9(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若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防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货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9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

11、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隹、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费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三)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总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四)接受应当拒收的投

12、标文件。”10招标人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六条:“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糙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费任。”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13、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条第一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费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货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贵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3(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1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15、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14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处罚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GLIJ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八条:“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击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一定期限内从事招标业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招标职业资格。”15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的;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的: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行政处罚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注册造价工程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二卜条:“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新义务:(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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