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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标准OODBJ/15-XX-XXX备案号JXXXXX废弃混凝土再生砂粉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ApplicationofDemolishedConcreteRecycledFineAggregateandPowderinPremixedMortar(征求意见稿)20XX-XX-XX 发布20XX-XX-XX实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本标准不涉及专利广东省标准废弃混凝土再生砂粉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ApplicationofDemolishedConcreteRecycledFineAgg
2、regateandPowderinPremixedMortar批准部门:批准日期:XXXX出版社前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住房城乡建设类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再生砂粉;5.再生砂粉预拌砂浆技术要求与配合比设计;6.再生砂粉预拌砂浆制备与施工;7.再生砂粉预拌砂浆质量检验与验收。本规程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
3、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o本规程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广东浪淘砂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建筑研究所广州航海学院深圳大学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惠州市惠阳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广州市新绿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新瑞龙生态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香港混凝土学会澳门土木工程实验室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新祥余其俊韦江雄陈均侨马旭
4、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龙武剑郭明泉易忠来李建新陈文杰欧任书孙勇王元光罗启灵王启宇张同生陈阳郑靓李明黄法礼张二猛饶丹陈伟白俊伟梁海生祝频曾可钧曹小荣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再生砂粉34.1 技术指标34.2 试验方法74.3 检验规则75再生砂粉预拌砂浆技术要求与配合比设计95.1 一般规定95.2 原材料质量要求95.3 技术要求105.4 配合比设计126再生砂粉预拌砂浆制备与施工136.1 一般规定136.2 原材料贮存136.3 再生砂粉湿拌砂浆制备与运输136.4 再生砂粉干混砂浆制备与运输146.5 再生砂粉预拌砂浆施工157再生砂粉预拌砂浆质量检验与验收167.1 一般规定16
5、7.2 检验项目167.3 取样与组批187.4 判定规则19附录A再生砂残余浆体含量试验方法20本规程用词说明22引用标准名录24附:条文说明26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错误!未定义书签。2 Terms错误!未定义书签。3 FundamentalPrinciple错误!未定义书签。4 RecycledFineAggregateandPowder错误!未定义书签。4.1 TechnicalIndicators错误!未定义书签。4.2 TestMethod74.3 InspectionRules85 TechnicalRequirementsandMixProport
6、ionDesignofPremixedMortarUsingRecycledFineAggregateandPowder105.1 GeneralProvisions105.2 QualityRequirementsofRawMaterial105.3 TechnicalRequirements115.4 MixProportion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6 PreparationandConstructionofPremixedMortarUsingRecycledFineAggregateandPoWde耀误!未定义书:6.1 General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6.2
7、 PreparationandTransportationofWetMixingMortar错误!未定义书签。6.3 PreparationandTransportationofWetMixingMortar错误!未定义书签。6.4 PreparationandTransportationofDryMixingMortar错误!未定义书签。6.5 ConstructionofPremixedMortarUsingRecycledFineAggregateandPoWder错误!未定义书签。7 QualityInspectionandAcceptanceofPremixedMortarUsing
8、RecycledFineAggregateandPowder错误!未定义书签。7.1 General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7.2 InspectionItems错误!未定义书签。7.3 SamplingandBatch错误!未定义书签。7.4 DecisionRules20AppendixATestMethodforDeterminationofResidualCementitiousMaterialContent21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231.istofQuotedStandards错误!未定义书签。Addition:
9、Explanationof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1.0.1为规范广东省废弃混凝土再生砂粉预拌砂浆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废弃混凝土再生砂粉预拌砂浆的质量控制、配合比设计、制备与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1.0.3废弃混凝土再生砂粉预拌砂浆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废弃混凝土demolishedconcrete房屋、市政等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工程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块。2.0.2再生砂粉recycledfineaggregateandpowder
10、以废弃混凝土为原料,经机械破碎、筛分、整形、粉控制成的4.75mm以下的颗粒,包括再生砂和再生微粉。2.0.3再生砂recycledfineaggregate以废弃混凝土为原料,经机械破碎、筛分、整形、粉控制成的,粒径小于4.75mm且级配、粒形及微粉含量满足要求的颗粒。2.0.4再生微粉recycledfinepowder以废弃混凝土为原料,经专门机组生产或再生砂制备过程中伴随产生的,粒径小于75m且满足本规程要求的粉体。2.0.5微粉含量contentoffinepowder再生砂中粒径小于75m的颗粒含量。2.0.6残余浆体residualcementitiousmaterial再生砂中
11、除砂以外的其他成分,包括包裹在再生砂上的水泥、掺合料等。2.0.7残余浆体含量ComentofreSidUaICementitioUSmaterial再生砂中残余浆体的含量,以残余浆体质量占再生砂质量的百分比表示。2.0.8预拌砂浆ready-mixedmortar专业生产厂生产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2.0.9湿拌砂浆wet-mixedmortar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搅拌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2.0.10干混砂浆dry-mixedmortar水泥、干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
12、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干态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合使用。2.0.11再生砂粉预拌砂浆recycledfineaggregateandpowderreadymixedmortar掺用再生砂粉配制而成的预拌砂浆。3基本规定3.0.1被污染或腐蚀的废弃混凝土不得用于制备再生砂粉。3.0.2废弃混凝土再生砂粉在原材料收集、加工、运输和再生利用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治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及废水对环境的污染,排放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等现行国家、行业及广东省有关标准的
13、规定。3.0.3再生砂粉进场时,应具备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不齐全的不得进场。再生砂粉进场后,应进行再次检验,检验项目不合格的再生砂粉不得使用。3.0.4再生砂粉的选择应满足所制备的预拌砂浆的性能要求。3.0.5再生砂粉预拌砂浆的品种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等的要求确定。3.0.6再生砂粉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和专职人员检验制度。3.0.7再生砂粉预拌砂浆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和工程要求及再生砂粉预拌砂浆产品说明书等编制施工方案,并应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4再生砂粉4.1技术指标1.1.1 再生砂按技术要求分为I类、II类、HI类。1.1.2 再生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种规
14、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粗:3.7-3.1;中:3.023细:2.2-1.6;特细:1.50.7。1.1.3 再生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I类砂的累计筛余应符合表4.1.3-1中2区的规定,分计筛余应符合表4.1.3-2的规定,细度模数应为2.33.20除特细砂外,11类和In类砂的累计筛余应符合表4.1.3-1的规定。表4.1.3-1累计筛余方筛孔尺寸mm4.752.361.180.600.300.15累计筛余/%1区5035565358571958097852区5025050107041927094803区5015025-0401685559475注:再生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筛孔为4.75mm和0.6mm的累计筛余外,其余筛孔的累计筛余可稍超出表中限定范围,但各级累计筛余超出总和不应大于5%。表4.1.3-2分计筛余方筛孔尺寸mm4.75a2.361.180.600.300.15b筛底分计筛余/%051015102520312030515。20注:a对于再生砂,4.75mm筛的分计筛余不应Jb对于值1.40的再生砂,0.15mm筛和筑t于5%。笈底的分计筛余之和不应大于25%。1.1.4 再生砂中微粉含量与泥块含量应符合表4.1.4的规定。表4.1.4再生砂中微粉含量与泥块含量技术要求项目I类11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