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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推动乡村建设行动与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有机结合,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全面完成农村新增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设防改造,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对安全宜居农房的需要,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2、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XX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2023年农村新增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设防改造,提高农村房屋建设质量,保障群众住房安全,提升村容村貌。二、目标任务2023年计划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六类重点对象农房抗震设防改造106户。三、实施对象(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重点保障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户的住房安全,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农
3、户纳入改造之中。(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全部纳入农村新增危房改造和抗震设防改造之中,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保障对象认定。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住建部门负责对接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确认改造
4、对象,并对其住房安全进行精准鉴定(认定),确有安全隐患或抗震设防不达标的对象纳入改造计划,并完成改造工作。要按照农户申请、行业鉴定(认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流程,实现应纳尽纳。四、实施步骤(一)确定改造对象(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8日)1.农户自愿申请。农户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由村委会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核实、评议,并进行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各乡镇政府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告,符合条件的,提交区住建局备案。2 .农房抗震评估。区住建局根据各乡镇申请情况,组织或协调社会专业机构依据XX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进行农房抗震性能评估,出具抗震性能评估表
5、。3 .审批改造对象。由各乡镇衔接相关部门出具改造对象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出具机动车信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营业执照信息)。综合以上情况,根据农房抗震性能评估结果,确定改造对象名单,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并通过XX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二)组织施工建设(2023年3月1日一2023年9月30日)1.开展业务培训。根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I6150011-2008)、XX省农村抗震房屋新建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农房施工技术基本知识、农村抗
6、震节能住宅建设实用指南等技术规范文件,由各乡镇组织业务人员、农村工匠、农户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因地制宜引导农户选用规范通用设计图集或有资质机构设计的方案,指导农户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作。2,确定改造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也可以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可给予等量的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鼓励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积极应用安全、环保、绿色节能的
7、农房建造技术,注重保持地域特征、乡土风貌,改造后的农房建筑体量、外观、色彩等应符合村庄规划、风貌管控等要求。鼓励和支持在抗震改造的同时,同步进行节能改造,采取更换节能门窗或增加暖廊、墙体增加保温层、保温板吊顶或屋面增加保温层等措施,综合提高农房抗震性能和节能效果。4 .加强监督检查。农房抗震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方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农房抗震改造施工应按有关规定,选择有经验的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区住建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乡镇、村开展施工现场巡查,对农户采取自建方式的,要将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对建筑材料、施工方案及
8、施工队伍,要把关审查,对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及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设防措施的落实。督促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开工率达到100%,竣工率达到70%以上,10月底全面完成改造工程。(三)规范竣工验收(2023年10月1日一2023年10月31日)农房抗震改造竣工后,由区住建局组织建设方、施工方和镇村两级干部按照抗震改造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表,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四)归档改造档案(2023年11月I日一2023年11月30日)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并报区住建局备案存档。每户纸
9、质档案应包括改造申请、认定证明、审核审批、评估报告、村镇公示、改造协议、施工安全责任书、改造前中后照片、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等资料。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一村一汇总、一镇(乡)一台账、一区一数据库”,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并完成信息录入和资金兑付等工作。五、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按照XX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有关规定执行。由中央、省级对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六类重点对象每户补助2万元,缺口资金由区乡村振兴局统筹。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继续做好农村安全住房动态监测和
10、抗震设防改造,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协同推进工作合力,确保农房抗震改造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二)落实资金保障。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要足额发放到户,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三)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农房抗震改造监督检查,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处理和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农房抗震改造的建设方式、质量安全管理、补助资金管理、农户档案信息及进度等管理规定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执行。(四)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期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切实巩固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