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连城县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docx(8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组长:蔡东阳副组长:廖新强成员:陈冬枚李学武 黄茂诚 林志强 朱金生 江炳华 黄建波 陈龙继 傅炳华 林兴忠 罗芳淮 胡小辉 郭立祥汤漫莉连城县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发改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工信科技局局长县住建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中心主任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现场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罗芳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司法
2、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连城生态环境局、国资中心指定专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连城县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按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履行相应职责:一、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以及工程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招标方案核准。二、县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指导公路建设项目。四、县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水利、水权项目。五、县工信科技局负责监督、指导数字经济信息化工程、工业、用能权等项目。六、县数字建设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工程项目。六、县财
3、政局负责监督、指导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七、县林业局负责监督、指导林权交易。八、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九、县国资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交易。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指导土地和矿权交易。十一、无形资产交易由县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类别编码项目名称行政监督部门备注A工程建设项目县住建局AOl房屋建筑工程具体项目工业建筑(构筑物)工程包括与工程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民用建筑(构筑物)工程公共建筑(构筑物)工程其它构筑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梯安装
4、工程暖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含古建筑修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其它房建工程A0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体目具项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公共广场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热力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供水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环卫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类别编码项目名称行政监督部门备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智能化工程城市地下公共设施工程住宅小区场外工程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养护其它市政工程A03交通工程县交通运输局具体项目公路工程A04水利工程县水利局具体项目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中型泵站、水闸等
5、工程渠(管)道工程(堤防工程、除险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围垦工程)其它水利工程A05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工程县政府办(数字建设中心)A06工业项目(除房屋建筑)、数字经济信息化工程、用能权项目县工信科技局B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县财政局C资源资产类COl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县自然资源局具体项目国有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地下)使用权出让探矿权出让采矿权出让C02水权交易县水利局具体项目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类别编码项目名称行政监督部门备注C03林权交易县林业局具体项目国有森林资源(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出让、有偿使用、碳汇等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森林资源(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
6、木使用权)出让、有偿使用、碳汇等C04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县农业农村局具体项目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承包、租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C05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产权资产交易县国资中心具体项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车辆、设备,以及其他物资)出售、转让与出租C06无形资产交易县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具体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冠名权有偿转让说明:1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行业归口监管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实施监管,具体项目类别、层级监管权限,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划分。2 .工程类项目范围包括: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建设项目(含新建
7、、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维修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上述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采购。3 .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在闽投资的各类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4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自愿选择招标方式发包的,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原则,实施行政监督。采用政府采购的非招标方式发包的,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实施行政监管。5 .未包含在目录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管单位不明确的,由各级招投标指导协调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会商研究确定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管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科技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抄送:县委办,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