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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心得体会生态环境是人类基本生活生产资料的来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强烈。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立改废释纂并举,建立起了一个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规范体系。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向国家安全、特殊区域和流域保护等领域进一步拓展,比如,制定了核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关乎国家安全的保障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流域性的综合法,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区域和领域的专
2、门治理规范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为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以法治手段保障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我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横向多头交叉执法和纵向多层重复执法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多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的实施。与此同时,法院系统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完善专门的环境诉讼制度,通畅环境诉讼路径,形成传统环境侵权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并行的专业化诉讼模式。2021年的“云南绿孔雀案”,突破了“有损害才有救济”的传统观
3、念,将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至损害结果发生之前,有效预防了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成为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在肯定我国生态法治建设进步的同时也应看到,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有待缓解,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关键期。面对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生态环境立法十分必要,严格执法更应久久为功,容不得丝毫松懈。推动生态法治建设需要全民参与,只有广大群众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与意义所在,体现生态文明内在理念的法律才可能被全体社会成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此,应积极开展以生态环境法治为基本内容的普法宣传,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
4、宣介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说法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着力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加快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才能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一竿翠竹撑起一县经济,一片叶子富了一方百姓,一颗果子撑起一片产业多地的积极探索证明,守绿换金、添绿增金、点绿成金、借绿生金,是可以做到的。当前,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环境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我们要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利用自然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壮大“美丽经济”,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我们就一定能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