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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推进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做好迎接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中期评估准备工作、完成县委巡察交办的整改事项,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XX个镇(街道)全面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现就加强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目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通过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推进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更好地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聚力推动社工站
2、建设,2023年9月之前,实现全县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目标,形成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导向,以社工站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以社会志愿者为依托,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的新型为民服务机制。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民政服务机制。强化政府在社工站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社工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逐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指导、监督社工站建设、运营和服务,切实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二)坚持以民为本。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多渠道发挥社会工作者作用,弥补民政经办服务力量不足,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回应群众期盼,打通服务群众的
3、“最后一公里”。(三)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工站建设实施,适时将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及其他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融合,同时,规范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实现基层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本土化水平,创新民政服务工作体制。(四)坚持部门协同。整合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源,为推进社工站建设提供基础条件。社工站项目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参与配合,统筹推进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监督评估等事项。三、组织领导(一)成立县民政局社工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把握社工站建设的政治方向,协调组织、人事、财
4、政和镇街的对接工作,加强对社工人事管理的领导,对社工站“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XX县民政局社工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成立县民政局社工站建设工作督导小组。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县社工服务中心以及镇街社工站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督导小组:组长:XX成员:XX(三)成立县民政局社工站建设工作评估小组。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县社工服务中心以及镇社工站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小组:组长:XX成员:XX及相关镇街社工站站长。四、职责分工(一)县民政局职责。加强对政
5、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统筹安排全县社工机构的培育和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督促指导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组织项目公开招标,支持引导承接主体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优化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镇(街道)职责。各镇(街道)负责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加强对社工站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管,定期向县民政局反馈项目执行情况,原则上不得将不属于民政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工作人员执行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和服务等事项交由社工办理。(三)承接机构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
6、服务经历等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向镇(街道)社工站派驻符合要求的社工,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和能力培训,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险体系,保证社工队伍的稳定性和发展性。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局报告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四)社工站指导中心职责。县民政局设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局四楼活动室。通过招标,由一家社工机构承接,招聘2名社工常住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同时招聘X名社工分别常住XX、XX和XX个镇(街道)社工站开展工作,并在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各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负责监管各镇(街道)社工站聘用人员、调配、考核、奖惩、经费和工
7、资待遇的核发等;监督各镇(街道)社工站经办服务项目落实和评估,提高社工站工作质效。条件成熟时,可以新注册成立“XX县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社工法人机构。五、建设标准(一)社工站设置和分包片区划分。全县13个镇(街道)各建立1个社工站,由镇(街道)提供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分XX、太和、XX和XX片区;XX、XX、XX片区;XX、XX、XX片区和XX、XX、XX等4个片区。经公开招投标,分别分包给4家中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二)社工站硬件设置。有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镇(街道)根据服务需
8、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三)社工站制度建设。经孵化培育,要达到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四)社工站人员配备。1.组织架构。由镇(街道)民政业务条线的负责同志担任社工站站长,负责对社工站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安排,选派1名民政具体工作人员为兼职社工,达到配备3名驻站社会工作人员标准。2 .专业社工。由承接服务的社工机构负责招聘、录用、安排和调换。每个社工站由承接机构派驻1名驻站专职社工。3 .聘用条件。社工站社工岗位资格条件为:原则上具
9、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岁以下,政治素质好、热爱民政事业、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持有社会工作专业、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镇(街道)民政对象、低收入户及其家庭成员优先录用。4 .工作职责。协助各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开展基层民政相关业务工作,按照项目要求开展相应的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的民政公益服务项目。(五)社工站统一标识。一般设立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驻地。场所统一挂设“XX县XX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统一LOGO标识,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六、运行管理。社工站实行“双重管理”,即:社工站站长由所在
10、镇(街道)民政负责人兼任,加强对驻站社工的日常考核、业务指导以及服务过程中的协调管理等;承接服务的社工机构负责驻站社工的招录聘用、能力提升、专业督导等。县民政局及各镇(街道)负责绩效考核、督查评估等。七、服务内容社工站服务内容前期暂以协助基层民政提升服务能力为主,其他民政领域社会服务项目根据要求优先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践行社工的“助人自助”和利他理念,组建发展志愿服务队伍,统筹养老、儿童、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现有适合交由社工站承担的事项,为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八、组织实施(一)制定服务计划。承接服务社工机构,需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计划应包含项目方案、项目
11、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质量和树立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根据社工站招标公告,制订项目申报书,参与投标。(二)落实购买经费。年度财政预算39万元,22年度省级社会公益类补助资金21万元,从23年度省级社会公益类补助资金调剂10万元,争取县慈善总会资助社工站项目资金20万元,共计90万元保障社工站基本运行。XX、太和、XX和XX片区年预算约为35万元;XX、XX、XX片区;XX、XX、XX片区和XX、XX、XX等3个片区年预算分别约为18万yc(三)实施政府采购。社工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承接服务的主体为本县内取得注册登记法人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1
12、.具体购买方式:县民政局按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规定,组织招标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式四份,承接机构、镇(街道)、县民政局各一份,协议签订后报市民政局备案。2.服务协议签订:县民政局为服务购买方,承接机构为服务提供方,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绩效评估、违约责任以及各方权利义务;明确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经费短缺不能按期拨付的,承接机构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可变更或解除服务协议,为确保项目的连续性的稳定性,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订,引入竞争机制,评估不合格的机构,下年度不得参与竞标,服务被评估为优秀的,优先承接下年度项目。3,经费拨付方式。项目服务经
13、费原则上分三次拨付,即合同签订后拨付40%,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30%,项目结项评估合格后拨付30%o(四)开展驻站服务。承接服务的社工组织在签订协议后的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镇(街道)上班,并组织社工开展服务,承接机构按时向县民政局提交工作报告。(五)组织绩效评估。社工站项目采取全程跟踪评估的方法进行考核评估。1.评估方法:三个月进行第一次评估,半年后进行中期评估,一年后进行结项评估,结项评估前、未开展下年度招标前,承接机构不得停止服务,下一年度中标后,协议签订时将中间轮空服务因素统筹考虑。评估节点由承接方向县民政局递交工作报告,经镇(街道)填写评估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组织局内评估督导
14、组成人员进行评估,末期评估在第一期评估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邀请专家或第三方进行评估,最终按照镇(街道)10%,第三方10%、局评估督导组75%、服务对象满意度5%进行综合评分。2.绩效运用:加强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建立社工组织准入、清退机制。在项目服务中,承接服务社工机构连续两次月考核高于70分低于80分的,或中期、末期评估高于70分低于80分的,限期督促整改;如未能在限期整改到位或低于70分的,立即清退并依法解除合同,三年内不得承接同类服务项目。九、实施步骤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实效、培育与创新共建的原则,共分为五个实施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3-2023年5月)1.深入开展学习、考
15、察、调研,协调争取建设资金,制定和优化社工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社工站办公场地建设、配备设施设备;(二)实施运行阶段(2023年6-7月)1.启动社工站公开招标,签订服务合同,确定承接社工机构;2.指导承接机构按照标准招录社工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3,协调各镇(街道)保障社工必要的工作条件;4.做好社工与社工机构、镇(街道)、民政局和指导中心之间协调融合工作;(三)跟进反馈阶段(2023年8月)1.跟进镇(街道)社工站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对不适应、不爱岗、不合格社工进行调整;2.指导镇(街道)对社工进行月度考核,指导社工机构做好社工站服务计划方案的完善和优化工作;
16、(四)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9-12月)县民政局组织评估督导组成员,开展社工站运行的前期满意度、存在问题以及双重管理等方面的调研评估,督导社工及社工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工站工作法,培育推广。(五)稳步推进阶段(2024年1-6月)在做好协助镇(街道)民政提升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梳理其他诸如“一老一小”公益关爱服务、社区公益服务、社会救助公益服务事项,编排项目投入社工站,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十、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局社工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此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以推进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推动基层社会工作发展上台阶,增强推进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二)培育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