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配合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镇配合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x(5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镇配合事项清单(2023年版)序号牵头部门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职责边界划分县级部门镇1县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执法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9.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措蒯工作专门协调机制,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教育部设立协调机制专门工作机构,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按照措蒯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2.中共安徽省委
2、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28号):24.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完善“黑白名单”制度。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用,将校外培训机构巡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教育部门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宣
3、传、网信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配合教育、通信管理等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民政部门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审批工作。应急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监管工作。将校外培训机构巡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劝导制止,并上报给相关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及时核实投诉举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联合执法。序号牵头部门事项名
4、称实施依据职责边界划分县级部门镇2县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1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2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00号):各地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风险防
5、控工作,将学校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为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提供支持与保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具体细则或办法,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推动防控机制建设,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
6、学生安全教育;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教学设施与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及校内公共场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工
7、程建设过程的监管。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配合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支持帮助学校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序号牵头部门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职责边界划分县级部门镇3县人力资保障农民工保隙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除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隙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隙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第七
8、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隙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
9、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加强欠薪预警排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执法等相关工作;加强赋权源社会保障局工资支付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
10、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隙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酰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临涣镇序号牵头部门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职责边
11、界划分县级部门镇4县民政局殡葬管理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三条: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安、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第四条:在本省范围内,除因条件限制的金寨、岳西、旌德、绩溪、休宁(不含县城)、歙县(不含县城)、夥县、祁门、石台、青阳、东至11个县和黄山区为土葬改革区外,其他各市、县均为实行火葬的地区。实行火葬的地区内少数交通不便难以开展火葬的边远乡、村,可暂不实行火葬。具体乡、村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由省民政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五条:在实行火葬地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暂不实行火葬的乡、村除外),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当火化。提
12、倡用骨灰寄存或不占、少占土地处理骨灰。禁止土葬(包括骨灰入棺土葬)和遗体外运。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对自愿实行丧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第十五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建造殡仪馆的费用,列入市、县基本建设计划。民政部门牵头开展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对执法、巡查等相关人员开展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定期巡查,
13、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查证;查处殡葬违法行为,并将案情、处置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开展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在清明节、中元节等节点,对重点区域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对乡村骨灰存放处、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及时审批;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协助部门及时核实投诉举报,配合部门查处殡葬违法行为,协助做好现场处置、说服教育、社会维稳等工作。权临涣镇序号牵头部门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职责边界划分县级部门镇5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综合监管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
14、020)48号):(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全过程。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按照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制定配套措施,科学配置监管资源、统筹部署抓好落实。依托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跟踪了解、督促检查本意见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皖办发(2021)8号):支持镇做好对养老服务机构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受理、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纳
15、入由省级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建立镇与县级执法部门协调协作机制。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建立镇与县级执法部门协调协作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对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统筹镇、村网格监管力量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日常巡查,协助做好投诉举报调查取证等工作。序号牵头部门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职责边界划分县级部门镇6县公安局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1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四条: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2 .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第四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整合、集中管理、互联互通的原则,逐步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计生、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的要求,完善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乡(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