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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学校管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共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XX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XXXX小学。校址:XXXX14号。第三条学校由XX市XX区人民政府举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属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六年,设计规模四十二个教学班。学校经XX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校
2、长为法人代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片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平等分班,均衡配备师资。学校确定班额为每班45(包括45)人以下。第五条办学理念:让人人都成为幸福的成功者。第六条办学目标:办师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认可,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的幸福学校。第七条培养目标:人文底蕴深厚,创新意识强烈,个性特长突出,健康阳光诚信。第八条校训:心盈幸福成就未来第九条学校品牌:幸福教育第十条三大特色课程:经典育人艺术教育创新教育第二章治理结构第一节党支部书记第十一条党
3、支部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学校推进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书记校长“一肩挑”。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党员人数,上级党组织选派专职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全力抓好党建工作,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第十二条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策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第十三条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
4、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内容由专人在支部生活日上做好记录。第十四条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支委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委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
5、大会研究决定。会议内容应由专人在支部生活日上做好记录。第二节校长第十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学校校长、副校长由XX区教育局依法聘任,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第十七条校长要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要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要通过有效措施及时征集、采纳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理意见、建议,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第十八条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成员包括校长、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学校党支部成员及全体中层管理干部等人员。校长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列席人员。校长办公会遵循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
6、,校长听取意见后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第三节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团队为单位民主推荐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占全体教师的比例不少于40%,普通教师代表不少于教职工代表总数的60%o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或1/3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须有2/3以上代表参加。会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结果必须当场公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或表决,须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为防止教职工代表大会决策因时间变化、上级政策调整等各种原因带来的失误,特殊情况下,校长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
7、会通过的方案提出暂缓实施的建议,待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修改后实施。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讨论通过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二)审议并通过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和教职工职称竞聘方案、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三)对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重大改革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提请修改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五)评议学校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第四节校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委员由校级干部、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二十三条校务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和重大改革项目
8、;(二)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三)负责制定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四)对学校工作和教师队伍进行管理和评议。(五)安排学校的学年、学期、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遵循民主协商的原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以协商或者表决等方式达成共识。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校长具有最终决定权,责任由校长承担。第五节大社区理事会第二十五条为创新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形式,健全学校法人治理体系,建立民主协商、多元开放的学校管理机制,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成立潍州路“大学区”理事会。第二十六条潍州路“大学区”
9、理事会是学校、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家长、知名人士等多方协作、共同参与学校发展和管理的参谋、咨询、协调、监督的机构.第二十七条潍州路“大学区”理事会理事由学校、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家长、知名人士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名,秘书长一名,由大学区理事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第二十八条大学区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和重大改革项目;(二)审议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三)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四)对学校工作和教师队伍进行监督和评议。第六节学术委员会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采取自我推荐、学校推荐、公开公正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经校
10、长办公会审定,由校长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由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每学期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第三十条学校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对学校课程设置、课堂改革、教学科研成果的评价及考核等学术事务进行决策、审议和评定;(二)对职称评审中教师学术方面的内容进行评审;(三)负责各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个性化教师及骨干教师的推荐或评审;(四)负责学校名师及个性教师工作室的设立、管理与评价;(五)对学校的特色项目及重点项目进行决策。(六)负责学校幸福教育研究中心的设立、管理与评价。第三十一条校长如果认为学术委员会决策存在明显问题,经校
11、长办公会审议后,可提议重新审定。第七节家长委员会第三十二条学校设立学校、级部和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由各年级家委会主任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三名、秘书长一名。家长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家委会代表家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参与学校学业质量监测(考试监考)工作;(二)协助学校做好放入学路队护导;(三)组织校服征订工作;(四)参与学校、班级活动并做好班主任助手;(五)独立组织班级课外活动并做好总结宣传;(六)发生突发事件时,协助学校、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七)积极与本班家长沟通学校工作,征求意见并汇总报学校;(八)协助班主任组织家长开放日等班级活动;(九)负责
12、班级活动经费的收取并独立管理使用;(十)协助学校开展好家访工作。第八节少先队代表大会第三十三条少先队代表大会由各中队民主选举代表,每届任期一年,期满进行换届选举,可连选连任。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第三十四条少先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选举少先队大队机构成员;(二)自主组织少先队活动;(三)参与讨论有关学生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评价策略;文化氛围创建等事宜;(四)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第三章学校管理机制和机构第三十五条学校实施区管校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对全员进行公开公正的选聘。第三十六条学校通过幸福团队捆绑式评价管理机制,将岗位细化,实现人
13、人参与管理,明确幸福团队内部各岗位的责权利,使学校管理达到民主、自主、合作、共嬴的效果。第三十七条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经XX区教育局批准,设立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中层机构,承担相应管理工作。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中层机构下属部门。中层机构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由校长聘任。第三十八条学校中层机构名称和主要职责为:(一)党建办:负责学校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德育融合课程开发与实施,做好后备干部管理,党员名师工程,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等党建工作。(二)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及对外宣传、接待、信访工作和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师德
14、考核、档案管理、青年教师培养、工会活动、惠民服务、文件传阅等工作;(三)教导处:负责学校的课程开发与实施、课堂教学落实与改革、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教师培训、教师层级发展、师生评价、学生学籍、课外活动计划和卓越人才计划等方面的组织管理等工作;(四)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品德教育、习惯养成教育、学校卫生工作、家委会工作、指导班主任、少先队等工作;(五)总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物品采购、校舍、校产和校园环境的管理。(六)安保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安保队伍的管理培训,教师值勤和夜间值班,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学校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第四
15、章学校的课程与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九条落实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三年行动计划,围绕“让人人都成为幸福的成功者”的办学理念,以幸福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幸福学生为目的,以“双改”实验校创建为契机,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融合,构建幸福课程体系,实现师生共同成长。第四十条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为宗旨,推行“课外活动计划”,以实施体育、艺术、科技“2+1”项目为载体,积极开发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自主发展的校本课程体系。着力打造经典育人、艺术教育、创新教育特色。力求课程内容设置的多样性与课程评价的科学性。逐步形成完善的课程实施与管理运行模式。第四十一条组织丰富多彩的校本教研活动,
16、引导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通过读书交流、骨干引领、师徒结对、名师带动、专家指导等方式助推教师专业队伍成长,加快教师层级梯次发展计划的落实。引导教师进行个性教学法研究。通过多层面的课堂教学研讨、展示、观摩等活动,打造以生为本的幸福高效课堂,使学生爱学、乐学、会学,能够主动探究,学会交流合作,养成良好的习惯,在学习中感受成长的快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第四十二条优化教育信息化环境,强化教育信息化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支撑作用,着力打造“智慧校园”,建设“面向未来的学校”,培养适应信息社会要求的创新人才。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四十三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