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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站项目部职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青财行字【2004】1037号)及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中水电财【2003】5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出差审批权限和报销手续1、职工出差事先要经过本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及部门主管领导的批准,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2、车辆出车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乘车人员、调度人员签认结算单,确认起讫地点、事由、里程及用车时间。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和自带车辆到300公里以外的地区出差,必须从严控制。4、各级领导在签发审批单时,必须严格审查出差事由、起讫地点及工作要求。出差人员出
2、差返回单位后,必须及时向本单位主管业务领导汇报工作完成情况。5、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补助费、住宿、伙食补助费。6、城市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7、职工出差经审批同意后可到财务领取借支单,出差回来10天内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对于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清理借款的,财务部门有权不再借支其他款项并从其工资中扣回借款。8、出差人员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并对票据的真实性负责。交通费1、出差人员的城市间的交通费,按照规定可以乘坐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2、项目部负责人可乘坐火车软席、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
3、舱,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随行一人可享受同等待遇。3、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和飞机经济舱。4、其他一般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和轮船三等舱,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因时间、地点和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确实需乘坐的,经本单位主管领导事先批准后,可乘坐飞机经济舱。5、乘坐火车和长途汽车,从晚八时至次日七时之间,在车上连续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者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票者,按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位票价发个人补助费(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车硬席座票的60%计发;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座座位票价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
4、达特快车的,按30%计发。6、符合乘坐火车卧铺规定的,火车卧铺票订购手续费按10元/张包干使用。7、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和经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和权威部门批准随同车、船、飞机票一并出售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附加费、机场建设费、空调费及必要的小件寄存费,可凭据报销。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按下列标准计发1、工程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及聘用的相当级别人员出差,按住宿天数每天20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补。2、其他一般人员出差,按住宿天数每天15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补。3、职工出差一般不得报销出租车费用,如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事先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否则不予报销;报销出租车
5、费用的不在享受市内交通补助费。4、自带车辆或者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含随行人员)不再报销和享受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补助费。5、职工在局属各单位出差期间不计发市内交通补助费。6、司助人员出差期间不计发市内交通补助费,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经调度人员和主管领导审批后随同任务结算单一同报销。住宿费1、工程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含直属项目部)及聘用的相当级别人员出差到一般地区,住宿费标准为平均每天180元;出差到特区为平均每天300元凭据报销,超支自理。2、其他一般人员出差到一般地区,住宿费标准为平均每天120元;出差到特区为平均每天200元;凭据报销,超支自理。3、参加上级
6、主管单位及其他综合部门统一安排的活动、会议,因受条件限制,实际住宿费超过定额标准的,经主管业务领导批准和财务部门审批后,可予以报销。伙食补助费1、职工连续出差在三十天以内(含30天)的,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20元,特区30元。超过30天的部分按相应标准减半计发。2、司助人员出车视同一般人员出差。3、往返里程不足160公里,当日返回的短途出差,不计发伙食补助费。4、参加会议及工作调动等的差旅费:职工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在报销和享受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另开据住宿费发票的除外)、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规定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
7、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报销规定报销。5、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发生的会务费凭主管领导批准的会议通知在标准内据实报销。6、经领导批准,参加各种培训(6个月以内)或者长时间(30天以上)在同一单位出差的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学习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0元,不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7、职工因公调动工作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除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开支按下列规定办理,职工调动工作,不得乘坐飞机。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8、探亲休假,不
8、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票。男年满50岁,女满45岁人员,并连续乘坐12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票;乘坐轮船的,报四等舱。已经领取探亲路费者,不予报销。9、职工探亲休假路费报至配偶或父母所在地。不发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探亲人员返家途中需要中转的,可按中转地区类别,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报销中转地一天的住宿费。需要中转的长途汽车、轮渡凭据报销。但乘坐出租车辆的开支,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10、函授、职称考试或者考前补习、面授、实习等,所需要差旅费全部自理。11、出差期间因公发生必要的通讯费、邮递费、业务招待费等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报销。12、学生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途中伙食补
9、助费,均按一般人员标准执行,凭学校出具的派遣证办理结算,多退少补;行李托运费按每人100公斤快件标准凭据报销,超过自理。13、疗养按工会指定的地点、时间进行疗养。发生的途中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比照出差相应标准执行;疗养期间凭疗养医院证明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费。其他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14、退休异地安家,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一般人员标准执行,不在本局基地安家的,行李和家具包装费按每户100元包干,托运费按实际距离和现行铁路行李价标准计算,每名退休职工托运行李不得超过500公斤。困业务招待费用1、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实行总额控制原则,按
10、项目部规定的定额不得超过产值的1.5%,坚持必须合理、节约的原则。其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业主及相关部门业务的联系,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所发生的就餐费用,购买烟酒、茶叶、水果、食品费用的开支。2、项目部负责人标准在600元以下。各项目班子成员一般在300元以下。由于特殊原因超过标准的需要提前得到项目负责人的同意。3、各部门主任或其他经办人员应事前向项目部经理或分管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开支事项、原因、招待人数、地点及标准。征得同意后,方可开支。事后经办人持合法票据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副职签批的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审批单到财务部报销,并写清楚招待人数,地点、金额、事由等。4、招待地点一般按属地就近原则,项目部若遇开工、截流、发电等重大节日活动或重大外事活动时所需发生较大金额,业务招待费应事先报告项目部主要领导,不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