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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乌市水域保护办法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和产业平台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人水争地的现象时有发生,水域占补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是受土地要素和产业特性制约,我市建设项目布局普遍较为紧凑,项目红线内能实现水域占补平衡的为数不多;二是项目红线外,受土地、林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项目业主建设替代水域的难度较大;三是占用水域补偿费制度的取消,更加大了项目业主水域占补平衡的难度。自2014年我省实行水域图斑动态监测以来,我市每年被监测到的占用水域图斑数一直处于高位状态,水域管理压力很大。通过实行全市水域“一张图”管理,合理规划和调整水域布局,建立水域占补指标管控制度,不仅能从源头上减少占
2、用水域行为的发生,降低项目水域占补平衡的难度,还能为我市城市拓展腾出了更多的发展空间,为今后全市“多规合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起草过程2020年1月,义乌市水域一张图管理办法列入我市深改会改革项目。市水务局成立义乌市水域一张图管理办法起草小组,认真研究国家、兄弟县市水域管理先进理念,开展广泛调研,听取我市各方意见,对目前水域管理面临的主要矛盾、急需用办法解决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我市水域管理的方向和目标。2020年7月我局书面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和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意见,2021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4月1日,再次书面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和市属水利工程管理
3、单位意见,2022年4月18日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2022年5月10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形成义乌市水域一张图管理办法,2023年8月28日再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和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意见,对反馈的意见逐条研究、反复斟酌、消化吸收,形成义乌市水域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三、办法内容(一)明确水域定义与管理职责。办法所称水域是指河道、溪流、湖泊(池塘)、人工水道、水库、山塘及其管理范围,不包括在耕地上开挖的鱼塘。我市水域分重要水域和一般水域两类。市水务局负责本市辖区内水域保护的行业监管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水域保护工作。各镇(街道)
4、负责辖区内水域巡查和保护等工作。(二)建立水域保护规划机制。一是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编制义乌市水域保护规划,经征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二是城乡建设、交通设施、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应做好与义乌市水域保护规划衔接,编制或者修改时需征求市水务局相关意见。(三)规范加强水域管理工作。一是市水务局牵头建立义乌市水域信息管理平台,绘制水域一张图,按照“统一归类、统一编码、统一格式”的标准,对全市水域进行登记。现有、占用、新增、替代水域均按经纬度坐标,标注在水域一张图上,实现全市水域可视化动态管理。二是各镇街要加强辖区内水域巡查和保护,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
5、保义乌市水域保护规划中的镇街基准水面率年度不减少。各平台管委机构要配合属地镇街做好水域保护工作。三是市水务、综合执法部门要借助遥感等科技手段,定期、不定期的对全市水域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我市基本水面率不减少。(四)完善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平衡措施。一是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其项目业主均应编制补救措施或等效水域替代方案,确保水功能不减退、水面积容积不减少。未经市水务局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水域。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不得占用重要水域,非基础性设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重要水域。确需占用水域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最大程度地开展项目内水域挖潜工作,使因工程建设水域面积和容积减少值降至最低。三是市自然资源
6、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从源头上减少(避免)工程设施建设占用水域。鼓励镇街和有关单位做好水域新增工作,倡导有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做好新增水域工作。(五)做好水域管理库的建立与应用。一是市水务局负责建立市、镇(街道)两级水域管理库。水域管理库内主要设置重要水域和一般水域两类指标水域面积(指标水域面积二新增水域面积-减少水域面积)。二是市水务局负责水域管理库的管理,及时组织市自规、财政部门定期组织新增水域联合验收登记。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水域,出资各方按出资比例占有新增水域面积;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水域,根据需要,经项目法人同意,政府可回购全部新增水域面积(回购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三是水域指标有
7、盈余时(即指标水域面积0),市水务局在确保被占用水域所承担的功能能被等效替代的前提下,可将盈余部分指标用于同类水域的占补平衡。水域管理库内某类水域指标无盈余时(即指标水域面积0),将限制对该类水域的占用。四是水域管理库内的盈余水域指标主要用于解决我市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含招商引资项目)、基本民生保障工程以及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水域占补。使用市级水域管理库盈余水域指标,等效替代前应事先取得市水务局书面同意;使用镇级水域管理库盈余水域指标,等效替代前应事先取得所属镇街书面同意。(六)其他工作要求。一是明确镇街基本水面率为各镇街水域保护的底线,纳入镇街主要领导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二是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水域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