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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最新处罚要点(2022)、2一、一刖资管新规以来,信托业作为资管细分领域,成为监管重点整改规范的行业。从2018年到截至目前,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开具了280余张罚单(包含部分警示函和监管函),从罚单具体内容来看,大部分案由仍聚焦于信托公司长期存在的问题,如房地产和基建融资中的违规问题、内控和关联交易问题等,但也出现了部分新的处罚案由。据此,本文将对相关处罚要点进行分析。本文纲要一、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产品(一)示例:最新新华信托处罚案例(二)信托公司违规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将客户直接引流至资金信托产品二、信托公司违规投资设立非金融子公司(一)示例:非金融子公司存在监管套利、关联交易等问题
2、(二)监管要求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三、向上穿透识别合格投资者(一)向上穿透识别最终投资者的三大核心点(二)合格投资者的各项条件要求(S)相关案例:招商银行处罚案例四、为规避监管提供通道(一)示例:中铁信托处罚案例(二)监管目前对信托通道业务的态度为“应清尽请”(S)资产服务信托与事务管理类业务(通道业务)五、投资管理:资产分类不准确(一)示例:新华信托处罚案例(二)信托公司风险资产处置六、投资管理:借道合作机构变相进行不同集合资金信托之间信托财产的相互交易(一)示例:外贸信托处罚案例(二)其他相关案例:理财产品相互调节收益一、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产品(-)最新新华信托处罚案例:委
3、托非金融机构推介受处罚新华信托在今年因“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等13项事由受到监管处罚。在信托销售推介上,资金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目前和前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一致,仅允许信托公司自行销售或者委托其他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金融机构进行销售,但征求意见稿以“其他机构”留了一个口子,并明确信托公司委托其他机构代理销售集合资金信托的,应当明确代理销售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程序,制定完善的代理销售管理规范,选择合格的代理销售机构并以代理销售合同形式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相关风险的承担责任。但具体的准入标准和程序尚不明确,因此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产
4、品属于违规行为。目前,保险资管、券商资管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都从规则上允许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准入之后进行代销。下图为因“销售推介”问题受处罚的信托公司及相关人员案例结果,数据来源于法询智库:FRS!IS金眼规处罚案例监管重庆银保监局关于新华信托的行政处罚(渝银保监罚决字(202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时间:2022-07-0613.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产品销售颁布单位:处罚省市:处罚时间:处罚案由:例总共检索到21篇|全选具体受罚的信托公司包括:图表:因“销售推介”问题裱处罚的信托公司处罚时间案号案由2022.07.06鬻驾当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412022J30万2017
5、.1225冀银监罚决字委托第三方非金融卡201717号推介信托产品909901赤陕银保监罚决字信托产品销售环节P.,202225号控制制度执行不到4班族小心叫*2019年8月,该公司2021.07.1912021子引入非金融机构推,20211。9万信托计划族小.4处2017年至2019年,百2021.06.107鬻;(N子对委托推介机构监寸OR66万理严重不审慎资料来源:法询智库WWWbanklawcom)金融监修(二)信托公司违规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将客户引流至资金信托产品在2019年初之前,很多互联网平台主要是围绕着什么是“代销”在做文章,部分信托公司将“导流”、“引流”排除在“代销”之外
6、,试图借以互联网平台的场景和流量优势,为向信托产品进行客户引流。但目前,在信托产品层面,监管部门已将“导流”、“引流”等合作方式视为“违规推介”。2018年12月银保监会信托部发布的关于不法分子冒用信托公司名义进行线上诈骗风险提示的函中,直接将信托公司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将客户直接“引流”至信托产品的行为,视为违规销售行为。2019年2月银保监会信托部发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违规引流资金信托产品风险提示的函中,也明确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互联网机构将客户直接引流至资金信托产品属于违规推介行为,同时列举了一些引流的互联网平台,如中国私募网、理财通、大金所、九九财富网等。另外,在目前的
7、监管环境下,互联网平台也暂不允许代销理财产品,理财销售新规明确将结合理财产品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即未来将会放开。其他关于代销和引流相关分析可参考本院此前文章及联网平台代销、导流资管产品合规么?况二、信托公司违规投资设立非金融子公司(-)非金融子公司存在监管套利、关联交易等问题,2021年以来已有建信信托、雪松国际信托被处罚2014年,监管鼓励信托公司设立子公司,其初衷是鼓励信托公司深耕专业领域,拓展资管业务的广度和深度。随着信托公司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逐渐复杂化,而监管层面对子公司却没有严格的规范,仅依靠母公司自身制定风险管理规范,所以导致子公司
8、经营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不强,发生了一系列问题,主要涉及监管套利、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通过法询智库WW查询,共有48个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处罚案例,其中涉及2例违规投资设立非金融子公司的处罚案例。分别是赣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对雪松国际信托“违规投资设立非金融子公司并开展关联交易”、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对建信信托“2011年,未经批准违规设立家非金融子公司”进行处罚。FRluS!金就魂法规”处罚案例监膏江西银保监局关于雪松国际信托有关人员的行政处罚(赣银保监E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时间:2022-08-01而聋徒霜管居附对甜脂岗期幽麻国湛营部特舞寿忌麓臊
9、福信托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其他违规处罚时间:处罚案由:颁布单位:处罚省市:星例总共检索到48篇|全选另外,其他常见的非金融子公司违规事由包括:1 .未经批准违规设立非金融子公司;2 .未按监管要求组织开展非金融子公司清理工作,或清理进度滞后;3 .非金融子公司开展类信托或监管套利、隐匿风险的通道业务;4 .非金融子公司开展具有非标资金池特征的业务,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5 .信托公司与非金融子公司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融出资金、转移财产、输送利益;6 .非金融子公司层级过多,组织架构复杂,超出信托公司管理能力等。(二)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监管于2021年7月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
10、知通知要点包括:L通知印发之日起,信托公司不得新增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已设立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不得新增对境内外企业的投资。即控存量不得新增,更不能新增孙公司,所以一级子公司不能再投资企业股权。备案后以资管产品名义投股权没问题。7 .限制层级,规范业务。可保留一家目前经营范围涵盖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类业务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该公司仅可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公司子公司类似,保留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需要基金业协会备案。这是给信托公司开了一个口子,在国内分业监管,谁的孩子谁抱走的情况下,银保监会允许信托去基金业协会备案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实属不易。注意,如果之前
11、是信托乖孩子,没有成立子公司,仍然不能新增。8 .信托公司需拟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具体包括列明时间节点安排,明确存续子公司并表管理措施等,并于4个月内将方案报送至属地银保监局,经审查后实施。并表管理是非常严格的规定,如果子公司直接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肯定要按照信托公司固有资本投资要求并表,计提相应的风险资本和监管指标。如果子公司是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资管产品投资股权,那么并表不需要对底层资产并表,而是对子公司作为管理人承担的责任限度并表(比如作为管理人跟投部分)。9 .明确清理时间,允许例外情况。清理期限不得超过3年,清理确有困难的,清理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最长清理期4年,因为股
12、权投资退出时间漫长,部分股权变更比较复杂,4年也不算长。三、向上穿透识别合格投资者(一)向上穿透识别最终投资者,核心看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人数限制以及最终资金来源资管新规明确对于多层嵌套的资产管理产品,需要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公募基金除外)。其中,银行理财和其他私募性质的资管产品合作为多层嵌套的关注点,部分细分领域对该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资金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进一步被明确为“资金信托接受其他资管产品参与,不合并计算其他资管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但是应当有效识别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二在“穿透”问题上,通过法询智库WWW查询曾有5家信托公司
13、受到处罚,如下表所示:图表:因“穿透”问题被处罚的信托公司案例处罚时间案号案由2018.06.26京银监罚决字20183号未按“穿透原则d识别最终投资者产M反审慎经营规则2018.06.29京银监罚决字20184号未按“穿透,原则d识别底层资产合城重违反审慎经营规*2018.1220深银监罚决字合格投资者穿透审本2018136号符合要求901q1909京银保监罚决字未向上穿透审查信才201953号品资金来源的合始2021.02.07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穿透后单个信托计3笔委托金颔低于300的自然人人数超过5资料来源:法询智库)金融监冷资管细则:对穿透问题做了特殊规定,豁免了其他资管产品的
14、人数合并计算,但对投资者和资金来源仍保持要求。即“明确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不合并计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但应当有效识别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J其中,若委托产品为公募产品的,识别至公募产品即可,无需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主要是公募产品投资者人数众多、变动频繁,所以从监管目的及操作可行性出发考虑该项。(二)合格投资者各项条件包括身份认定和产品投资门槛资管新规对合格投资者的定义非常明确,即“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一定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J在合格投资者身份认定上,需要满足投资经验、家庭金融净
15、资产/金融资产、年平均收入、净资产等要求。在投资门槛上,除了常规产品的30万、40万和100万以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保险资管产品将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的资管计划的单个合格投资者最低投资金额限定于100万元。(三)招商银行处罚案例: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的理财产品未执行合格投资标准招商银行于2021年5月因“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未执行合格投资者标准”等二十七项事由被处罚。从案件内容来看,老产品也需要向上穿透识别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是否符合信托投资者的标准。四、为规避监管提供通道(一)中铁信托处罚案例: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银信合作长期以来都是监管的关注重点,银监发(2017)55号文明确,银信通道业务是指在银信类业务中,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