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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B超操作人员和终止妊娠医务人员服务承诺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务高层秩序,规范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B超操作人员、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的医疗行为,提高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从而养成在本职工作中自觉抵制“两非”行为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综合治理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良性工作机制。特制订治多县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B超操作人员、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服务承诺书。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做遵纪
2、守法的模范。二、在从事B超检查工作中,不以任何形式、语言告知、语言暗示服务对象妊娠姓别,不提供任何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及相关信息。三、严格落实B超使用、更新及报废管理制度,新进设备和报废设备及时到上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四、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利用B超技术开展非医学的胎儿性别鉴定,在检查孕妇时,一定要做到有两名以上医疗技术人员在场、双人执机、共同操作、检查结果共同签字负责,真实、准确记录检查结果并保存相关资料。五、凡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要求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在施术前手术医生一定要查验、登记受术者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将有关证明材料与手术病历一并存档。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施术,并及时报告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六、B超操作人员,终止妊娠医务人员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要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尤其是对“两禁”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不断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抵制“两非”行为。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两禁”标志。七、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认真做到“四专”管理,严禁非法批发、零售终止妊娠药品。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