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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心联合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结合本会工作实际,加强管理,从严治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一、执行“三重一大”坚持三个原则(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三)坚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原则。二、有关事项的具体规定(一)重大决策1、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2、制定和落实本会重大工作部署、预决算方案
2、、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T作计划年度考核者评方安等事项。3、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4、制定和实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部署。5、制定、修改和废除重要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等事项。6、关系全体会员工作、生活、福利等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7、其他重大事项。(二)重要管理人员任免奖惩1、确定常务理事会及重要管理人员人选;2、决定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任免;3、决定管理人员的岗位轮换、人事调整等事项;4、确定党员发展的工作;5、推荐上级部门的有关荣誉人选;6、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励和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7、涉及人事方面需要上报的材料等;8、其他经本会主要负责同志提名
3、的重要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1、按国家法律规定需要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使用、运作;2、涉及本会0.5万元及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技术设施的新建和人修等投咨项目;3、涉及本会0.5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大宗办公设备、重大设备等购置项目;4、涉及本会集体资产、房屋批租、资产出让、动迁等项目;5、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对外签署合作协议等项目;6、其他经本会主要负责同志提名的重大项目。(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本会年度预算资金的安排和调整;2、本会年度预算外资金的安排和调整;3、单项支出在0.5万元及以上的资金安排;4、涉及本会500元及以上对外的捐款、赞助;5、其他需要集
4、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三、监督检查为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应整合各方力量,从工作程序和实际效果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管理人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常务理事会议、党支部会议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各分会、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向党支部负责人汇报。党支部对“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督查制度,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常务理事会议报告。并向常务理事会议报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内公开。(四)对未经党支部会议集体
5、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分会和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组织部门报告。(五)“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将接受上级组织和党内外的监督。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加强管理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四、责任追究(一)凡属下列情况造成严重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法规法纪和章程的规定,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常务理事会、党支部集体决定的;2、未经常务理事会和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事后又不通报的;3、未向常
6、务理事会和党支部班子提供真实情况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5、对常务理事会和党支部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6、其他因违反本规则而造成损失的。(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三)对造成严重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四)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提请上级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
7、策基本流程1、凡需因公开支,均由责任部门提出资金申请,按规定填报资金开支申请表,列明事项、金额、用途和简要说明,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请分管财务的常务副会长签字批准。2、凡属以上范畴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有责任部门提出后提交正式申请文本,经常务理事会和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并由会长、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方可执行。3、党支部、工会、妇联团支部决定的开支,需提交开支申请,并由各自管理班子集体签名并加盖公章,报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由会长、党支部书记签字批准执行。4、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中资金开支的,需将资金开支申请表、批准签字文件等原件作为报销附件一并做入凭证,分管财务的常务副会长和责任部门可以留存报销附
8、件的复印件。5、资金开支基本流程如下:1.申请部门经集体讨论决定后,集体签字加盖公章,提交资金开支申请表及情况说明文件(没有管理班子集体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提交),报请分管副会长审批;2 .分管副会长审批需提交询价的书面报告及签署意见,询价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询价,并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询价报告应准确列明供应商的法人名称、营业执照身份照明、联系电话、店铺地址、商品名称、供货价格、优惠说明及参与询价人员的签名;3 .分管副会长将审批后的文件材料报党支部委员会议前置研究,党支部反馈批准意见给提交部门,并抄告至常务理事会;4 .常务理事会按照价质兼顾、低价中签、同等价格会员(爱心)商家优先的原则,经研究讨论后批复资金开支申请,意见分歧较大的采取无记名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最终由会长签字批准办理;5 .党支部、常务理事会、工会、妇联、团支部以及有管理班子集体的,在资金开支申请的相关流程里需做好会议记录并签名,作为开支查询、财务检查的佐证。六、本议事规则经常务理事会、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后自2023年2月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