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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级部门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市级部门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做好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推动建立项目(政策)立项评估决策机制,强化项目库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XX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是指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国家及XX市政策、部门和单位发展规划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财政支出项目和财政支出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及经济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立项评估决策机制
2、,是指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运用事前评估方式,对项目、政策预算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相关审核流程批准立项、并进入项目库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制度安排。第四条事前评估的范围适用于拟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财政支出项目、政策。【内控中心注:注意此处表述与其他文件有差异,没有可以强调政策和项目“拟新增”的属性。】第五条事前评估遵循的原则:(一)绩效导向。事前评估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理念为出发点,以必要性及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估重点,对项目、政策决策进行综合评估。(二)财力匹配。事前评估要树立财政可持续意识,新增重大项目、政策应充分结合财政可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增强重大项目、政策的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三)
3、科学规范。事前评估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充分收集证据资料,保证评估结论科学可信。(四)客观公正。事前评估应公开、公平、公正,评估主体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评估,利益相关方不得影响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五)及时高效。事前评估要讲求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完成评估工作。(六)权责对等。事前评估要建立责任约束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市财政局、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以及其他部门对其主导开展的评估工作负有管理自主权,并对评估结果负责。第六条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二)国家及XX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
4、针政策等;(三)财政部及XX市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四)部门(单位)的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第二章事前评估的分类和内容第七条事前评估按实施主体分类,分为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事前评估、预算部门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和其他部门组织开展事前评估;按评估对象分类,分为项目事前评估和政策事前评估。政策主要为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政策;项目主要为公益类、准公益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部门(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应根据政策和项目的性质,结合实际情况,有所侧重,确定评估重点。第八条市财政局对存量和拟新增重大项目、政策进行评估。本
5、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政策,是指资金量较大、对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社会受益面大的财政支出项目和政策。年度重大项目、政策的标准由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第九条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新增重大项目、政策进行评估。开展事前评估可结合可行性研究论证一并进行。第十条其他部门(如投资主管部门)主要对本部门管辖的资金进行事前评估,可结合资金申请审批相关工作一并进行。第十一条项目事前评估重点评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兼顾项目效益性、经济性。(一)项目必要性(30分)。主要评估项目设立是否与国家及XX市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等相符;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
6、;立项目标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确定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与其他项目或政策是否交叉重叠,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和前期论证,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等。(二)项目可行性(15分)。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可行,包括项目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与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包括计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可行,技术方案是否成熟、先进、经济、高效;行业备案信息等是否齐备,未来实施是否具备可持续的条件和环境保障。项目投入是否可行,是否在不同方案中有技术标准经济性的比较。(三)项目经济性(15分)。主要评估项目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在既定目标下投入成本是否达到最小化程度,是否考虑替
7、代方案成本节约情况。(四)项目效率性(25分)。主要评估项目预期产出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大产出;产出数量与质量是否与预算申请相符;产出指标值是否合理、细化、量化、可考核。(五)项目效益性(15分)。主要评估项目预期效益是否合理、可实现;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各项效益所对应的指标值是否量化、可评价;可实现的效益是否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内控中心注】其他文件通常还强调风险可控性和筹资合规性(对应附件8第2套评价体系):(六)风险可控性。项目预算市、区资金配套方式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既定筹资方式是否影响地方政府债务及偿
8、债能力;项目是否具有风险防控及止损机制等。(七)筹资合规性。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真实可靠,是否存在违规融资行为;各渠道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补救措施;筹资监管机制是否明确等。第十二条政策事前评估重点评估政策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兼顾政策效率性和经济性。(一)政策必要性(30分)。主要评估政策设立是否与国家及XX市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等相符;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否清晰,政策制定主体或牵头主体是否明确,职责是否清晰;事权与财权是否对应,是否有清晰的受益范围和对象;政策目标是否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和引领性;是否经过充分调研和前期论证;是否属于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二)政策
9、可行性(15分)。主要评估政策实施是否有明确的组织构架、运行机制以及制度保障;政策是否有利于市场竞争,是否符合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原则,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技术路线是否可行、先进、经济、高效,是否在不同方案中有技术经济性的优化比较;是否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或预案;政策资金管理方法是否明确;实施期限内是否具备可持续的组织、资金、技术、社会需求等保障条件和政策环境;是否有明确的后期退出机制等。(三)政策经济性(15分)。主要评估政策是否有明确、合理的资金分配办法;在既定政策目标下,投入总成本是否达到最小化程度;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四)政策效率性(1
10、5分)。主要评估政策预期产出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反映了既定投入水平下的最大产出;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符合行业正常水平或事业发展规律;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相匹配。(五)政策效益性(25分)。主要评估政策实施周期内,预期效益是否体现了政策所需解决问题的明显改善程度;是否选取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效果指标值;指标值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政策是否具备可预见的稳定性。第十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及XX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对于产业类政策的事前评估,重点对市场准入和退
11、出条件、商品和要素流动限制、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章事前评估的组织管理第十四条参与事前评估各方职责:(一)市财政局负责拟定事前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新增重大项目、政策事前评估;指导、督促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事前评估工作;对市级预算部门(单位)事前绩效自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二)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事前评估实施细则;开展本部门、本单位项目事前评估;完善项目库管理,并参照事前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排序。(三)预算申报单位负责准备事前评估相关材料;配合市财政局或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事前评估;向市财政
12、局报送事前绩效评估自评表,配合市财政局开展审核与重点评估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审核与重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完善。(四)其他部门负责制定所管辖资金事前评估实施细则;开展所管辖资金事前评估。(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事前评估工作,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的重大项目、政策事前评估工作,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参与评估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评估过程和被评估对象进行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主要监督事前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并对事前评估项目、政策发表意见或建议,供专家组参考。(六)事前评估应邀请专家参与评估论证。评估专家一般包括业务专家、财务专家、管理专家等。专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
13、公正的科学态度,深入实际了解和调查情况,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评估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透露评估结论、咨询意见、争议问题等有关情况。专家应遵守回避制度,不得与被评估单位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和其他应回避的利害关系。(七)事前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第三方机构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得干预和影响被评估单位的正常工作;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文件、数据等与评估有关的资料对外公布,不得提前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人员公布专家意见、评估结果等;自觉履行回避制度及其他相关纪律。第十五条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工作流程:(一)预算部门和单位项目申报。1.市财政局根据“随
14、申报、随评估、随入库”原则开展事前评估。2 .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按照年度预算编制时间安排,完成本部门本单位事前评估及项目录入工作,并按预算编制流程将拟新增重大项目、政策报送市财政局开展事前评估,评估通过后纳入项目库。3 .预算执行过程中,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申请预算调整,需将拟新增重大项目、政策报送市财政局。部门和单位层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详细流程事前绩效评估程序(部门和单位层面)一般包括评估准备、正式评估、形成评估结论等三个阶段。阶段1:评估准备工作(一)确定评估政策和项目预算部门(单位)申请设立新增政策或项目时,应同时填写事前绩效评估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1),明确新增政策或项目的主要目的、主
15、要依据、主要内容、总体目标等;根据工作需要,下发评估通知书(详见附件2)。(一)明确评估工作人员预算部门(单位)应明确评估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评估工作;根据需要,也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评估工作;(三)拟定评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3)事前绩效评估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和项目的背景、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人员及措施保障、基础数据等。阶段2:正式评估预算部门(单位)评估工作人员应根据评估内容,综合利用本规程各类评估方式和方法,结合评估方案要求,收集被评估政策或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论证;并对照自评表进行客观公正的打分。阶段3:形成评估结论预算部门(
16、单位)评估工作人员在正式评估和打分的基础上,形成评估结论,填写事前绩效评估自评表(详见附件4、5)o(二)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处室审核把关。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处室对预算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政策进行初审,提出初步意见,将拟列入预算安排的事前评估对象清单及初步意见送市财政局绩效处。通知预算部门和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和把关。(三)市财政局绩效处组织评估工作。市财政局绩效处汇总各预算管理处室提交的评估项目、政策,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组建事前评估工作组。工作组由市财政局绩效处、预算管理处室、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组成,按流程开展后续评估工作。(四)召开预审会。预审会主要由工作组和专家组听取预算部门和单位的汇报,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和补充资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