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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检查的实施办法学校对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是提高毕业设计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为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1.对毕业设计的检查工作将在各主要环节上进行,主要方式是: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每年确定1至2个学院进行全过程检查,其余进行随机抽查。2 .教务处负责毕业设计检查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为检查工作提供条件。学院在各阶段检查中要及时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全校的检查情况教务处汇总后及时反馈到学院,并以简讯形式向全校公布。3 .题目审查。学院在学生开题前对其选题在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
2、广度等方面是否合适,软硬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4 .开题检查。(1)指导教师在开始时对学生的论文工作条件准备要充分,并检查指导学生按时开题;(2)学生确定选题后,在两周内按论文工作的要求查找资料,调查研究,完成开题报告(报告包括:题目背景、任务、工作进度表);(3)学校抽查办法:学院提前一天通知学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检查(具体学生名单由教务处随机抽学号确定)。5 .期中检查。(1)学院要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逐个了解和检查学生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2)学院将检查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交到教务处,学校将派人随机参加学院的检查。同时组织以学院为单位的毕设期中汇报。6 .答辩检查。学院将答辩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到教务处,学校派人随机参加学院或教研室安排的答辩,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内容:(1)答辩的环境是否整洁、安静,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2)答辩教师是否全部到位,答辩程序是否规范;(3)成绩评定情况是否合理。7 .论文抽查。(1)学院按优、良、中和中以下各抽取2份论文在答辩结束后三天内送交教务处备查;(2)抽查时间为,毕业设计(创作)、毕业论文答辩结束(三天)后开始审阅各学院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