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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基建施工监理工作考核办法兰州大学基本建设处监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兰州大学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监理质量,体现优质优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兰州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工程监理合同及工程监理规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大学基本建设处负责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工程的项目实施阶段,自项目开工之日起执行,项目竣工结束。第三条考核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监理单位派驻兰州大学的项目监理部及所属人员,第一责任人为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第四条考核机构由兰州大学基建处组建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处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
2、业主代表,考核结果经基建处负责人审核后生效。第五条考核目的1 .通过监督和规范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提升工程质量,提高监理效率,实现建设目标。2 .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心,提升个人价值。3 .量化监理工作绩效,提升监理工作积极性。第六条考核办法及结果应用1.本办法作为监理招标条件、工程监理合同协议约定之一,与附件监理工作考核标准配套执行。2 .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日前完成,结果由建设单位书面告知项目监理部及监理单位。3 .从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5%作为项目监理部考核金与本办法挂钩,考核金由建设单位按考核办法随监理进度款支付,监理单位根据考核办法按月支付给项目监理部。4
3、 .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未涉及的子项不扣分。考核标准中标记一票否决的子项,如当月一旦发生该类事件,则监理本月考核得分为0分。考核以60分为合格,当月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当月考核金。考核合格的,应得考核金=月考核金总额X考核得分。当月考核分95分时,当月考核金按全额发放。月考核结果将影响监理公司年度工作考核,年度考核分数为年内各月度考核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年度考核分80分的将限制参加兰州大学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兰州大学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各考核项目的分值进行调整。第七条附则本办法由基本建设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2.兰州大
4、学一项目监理工作考核标准考核项分项考核内容酒分子项扣分标准扣得总分分分人员监理10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约定不符(一考核人员票否决!)配备(10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兰州大学以外的项目担任总监(扣5分)项目总监、监理人员出勤率不满足合同约定(每人次扣1分)项目总监无故不组织并参加每周监理例会或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题会及各项验收(每缺席一次扣1分)资料监理2考核方案编制(10会议2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有效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每次扣2分)。驻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资格不符合要求,无证上岗(扣5分)各类监理人员分期配置人数与合同或审批后的方案不符(每缺一人扣1分)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或履行职责较差(
5、扣2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等监理文件(每延误1天扣1分),监理情况变化时,未及时进行调整、修改(扣2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案内容有错误或不全面(扣1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窠审批手续不全(扣2分)无旁站记录或旁站记录不真实(每发现一次,扣1分)会议纪要整理及签发不及时(扣1分)、纪要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扣2分)监理3未填写监理日志或日志不具可查性(扣日志2分)及月报监理日志内容不闭合、不整齐或涂改严重(每次扣1分)总监未对日志进行定期检查,未签署意见和无整改及措施的(每次扣1分)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监理月报(延迟每天扣1分)监理月报中对质量、进
6、度、费用等内容的描述明显不准确(扣1分)日常3未设专人负责文件和资料管理(扣3分)资料未建立试验和验收台帐(扣2分)已试验或验收内容资料不齐全或不真实(扣3分)未建立文件和资料管理的收发登记制度(扣2分)文件或资料的收发不及时签字手续不全,收发文台帐不清晰(每次扣1分)施工5未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或方案工序开始前编制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审批(专项方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扣考核2分)(75未在7日内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未在3日内审核施工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等(每延误一日扣1分))经监理初审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等)中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工期安排、特
7、殊工艺处理等明显不合理(扣2分)材料10材料进场2天后无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设备报审表或没有试验合格文件擅自控制用于工程上(每批次扣5分)监理审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不认真负责,表单出现差错(每批次扣2分)监理见证取样弄虚作假、流于形式(每批次扣3分)工程使用的材料与报验材料或与业主要求不符,监理未发现(每批次扣3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材料、弄虚作假而监理未发现(每批次扣5分)工程20未在2个工作日内批复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工程报验申请管理表(每延误一日扣2分)分项工程明显不具备开工条件而允许开工或者没有阻止开工(扣2分)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复测资料进行实测
8、、审核及批复(扣3分)未及时发现图纸或技术变更中错、漏、碰、缺问题,造成返工或工期延误的(每次点扣5分)施工单位未按图纸、变更或相关规范、规定和样板施工的,监理未及时发现造成返工或工期延误的(每次点扣5分)施工单位施工放线有误,而监理在验收时未发现,造成返工或工期延误的(每次点扣5分)擅自取消样板制作、或样板验收未通过即大范围施工(一票否决!)结构造型错误、构件漏缺(一票否决)、结构断面与设计不符(一票否决!)钢筋规格、数量、型号与设计或设计变更不符(一票否决!)结构标高或楼宇垂直度超出规范允许偏差值L5倍以上(一票否决!)发现总包单位未经批准而进行工程分包后,监理未采取有效措施(扣5分)未对
9、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核或分包单位资质不合格而放任分包施工(扣5分)督促工程整改类的“监理通知中未注明监理通知回复期限(每单扣2分);未按监理通知整改或整改后未回复监理通知,监理单位采取妥协的(每项扣3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频率不足,而未进行有效纠偏的(每项扣2分)检查发现旁站监理脱岗半个小时以上(每人次扣4分)监理旁站不能有效的管控工程质量和安全(每次扣4分)验收中监理未对应验收部位进行实测、实量,依规验收(扣6分);监理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抽查该部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次点扣4分)已验收工程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检查,主控项目仍有遗漏质量问题(扣10分)发生质量事故(扣20分)发生重
10、大质量事故(一票否决!)安全20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对专文明项方案进行审批或专家论证即实施(扣施工10分)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审批后专项方案验收,或验收合格后发现与方案不符(扣10分)未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编制或审批专项方案(每缺一项扣2分)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兰州大学建设项目标准化工地图集,应实施而未实施的内容且未发书面通知要求整改(每项扣1分)未依规定期开展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或检查记录缺失(扣3分)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每项扣1分)未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扣5分)未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及时签发改正指令(每次扣2分
11、)隐瞒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现质量安全事故未按程序处理(扣5分)对质量或安全事故现场无预警措施(扣10分)发生安全事故(扣20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进度1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施工单位提交控制的年、月、周度计划(每延误1日扣1分),监理批准的各类计划明显不合理(扣2分)工程进度滞后,监理不能全面、及时地提供工程情况记录(扣2分)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时,未及时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扣2分)对现场施工动态不了解或汇报不清晰(扣2分)进度计量因监理原因造成延误(扣3分)因监理原因导致进度滞后,或无故不及时对已完内容验收(扣5分)投资10审批后的进度计量形象进度与实际不控制符(扣5分)费用索赔发生
12、时,监理不能全面、及时地提供工程情况记录(扣5分)费用索赔或变更发生,监理未按兰州大学变更流程审批或实施(扣5分)费用索赔或变更发生,监理审批后的工程联系单内容不实,工程量或费用偏差较大(每项扣2分)审核后的施工单位结算资料不完整(扣5分)、不真实(扣10分)审核后的结算金额与定审金额偏差超10%(扣5分),超20%(扣10分)职业道德5监理人员无故刁难施工单位(查实每次扣3分)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发生制度不允许的经济利益关系(扣5分)不按时考勤或考勤弄虚作假(每次扣2分)接受施工单位的利益输送(查实扣5分),出现违法行为(一票否决!)监理的人员安排或工作时间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扣5分)建设单位的
13、合理指令不能按时完成(延迟一天扣1分),效果不好(每次扣2分)操守考核-5哈工大基建处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在我校提供建立服务的单位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校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我校实施的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等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建设监理,维修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逐步实施建设监理。第三条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接受学校基建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第四条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按
14、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第五条在我校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各级部门的法律和规定。第二章实施监理的程序第六条实施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2、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3、按工程建设计划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4、按照建设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实施建设监理;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和档案资料。第七条在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前,基建处将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工作内容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其实施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以及对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承包单位。第八条承包单位必须按照与基建处签定的工程建设合同中的规定接受监理。第九条基建处与承包单位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