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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办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能力,使督办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各项重要决策与重要工作部署的彻落实和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督办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第三条督办原则(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三)督促协调、公正透明。第四条督办内容一类督办内容:(一)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中需要督办的事项;(二)专项工作会议中需要督办的事项;(三)需要督办的事项。(四)上级机关催办的事项。二类督办内容:除一类督办内容外,根据业务工作情况需要,由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的,经主管领导签发的督办事项。第二章职责第五条为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
2、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负责监督各项督办工作的总体落实和管理,制定督办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建设督办工作管理体系,负责对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报,对其他督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第六条督办部门负责督办事项的拟制、审批、下发、跟品宗、监督和归零。在督办过程中认真听取承办部门的意见,充分掌握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了解后续工作计划,并负责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工作。第七条承办部门(即督办事项的办理部门,按照责任主次分为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按督办单(附件1)要求及时办理并反馈办理情况。主办部门应主动商请协办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解任务,并组织落实督办事项。协办部门以主办部门分解的
3、任务为据,配合完成督办事项。第三章程序第八条督办工作按以下工作程序执行:(一)督办部门负责拟制督办单,经督办领导签发后方可下发。督办单应包括督办事项的督办依据、督办要求、承办部门(主办/协办部门)、交付物、完成期限等内容。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督办事项,督办单上必须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二)承办部门接到督办单后,应按照督办单要求的时限办理督办事项,并至少在截止期限前一个工作日内反馈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如督办内容要求或期限需调整或中止办理的,应至少在截止期限前一个工作日内填报督办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o经过督办领导批准后,才能作调整或中止处理;如需多位领导决策的事项,督办领导可在
4、批示意见中明确,由督办部门负责分发给其他领导会签通过后方可调整或中止处理。督办事项如出现下列情况,承办部门可提出督办事项中止或调整申请。1.主管领导明确同意停止或调整办理要求及时间期限;2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办理或不能按时办理;3 .承办部门确有困难,无法办理或不能按时办理。(三)如属会议决议中形成的督办事项如需调整,应按照相应会议议事规则处理。(四)督办部门负责跟踪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并根据督办领导审批意见,及时与承办部门或相关领导沟通,或根据要求调整督办事项。督办部门应以交付物为依据,根据督办要求和督办领导审批意见做督办事项的归零处理。督办事项如属已发公文,则以公文为据;如属收文
5、办理事项,以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为据;如属会议的议定事项,以会议精神、纪要为据;如属上级机关催办的事项,则以来文来电为据;如属领导交办事项,则以交办批示意见为据。第四章考核第九条停止办理的督办事项不列入考核;调整办理的督办事项按照新的要求和时间期限进行考核。第十条督办考核(一)督办事项的完成上报需经督办领导确认,考核结果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一项依据。(二)日常记录。负责每月以部门为单位统计主办部门完成一级督办事项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具体如下:(1)对各部门每月处理督办事项总数、按期完成数、逾期完成数、逾期未完成数、调整事项数进行统计。其中,督办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的,计为按期完成,办理完毕
6、以领导审批同意为准;督办事项超出规定时限要求办理完毕的计为逾期完成;在统计之日已超过时限要求督办事项仍未按要求办理完毕的,计为逾期未完成。(2)对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执行月度通报制度。(三)季度考核。一至三季度每季末月25日左右,汇总督办情况报绩效考核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季度考核的关键指标为季度督办事项完成率。(四)年终考核。每年12月25日左右,统计全年各部门督办工作完成情况报绩效考核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为年度督办事项完成率。具体考核评价细则按照行政管理职能考核评价细则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颁布之日起执行。附件:L督办单2.督办事项变更审批
7、表附件1督办单编号:20XX-XXX督办事项督办依据主办部门责任人协办部门督办要求完成期限年月日下发时间年月日拟制审核主管领导签发年月日承办部门签收年月日督办事项考核意见年月日督办反馈单办理情况(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由主办部门填写,可附页)主管领导意见注:此单一式两份,一份给承办部门(主办部门).T分给存档。填写说明见后。填写说明:1、督办事项、督办依据、主办部门、协办部门、责任人、督办要求、完成期限、下发时间:由秘书办公室负责填写。2、办理情况:由承办部门填写,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主办部门填写。应简要描述办理过程及结果,包括办理部门、责任人、任务分解、交付物、进展情况及办理结果。如按要求完成督办事项确有困难的,可提出督办事项中止或调整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调整。可根据办理情况,多次填写补充内容,每次应注明填写时间。3、主管领导意见一栏:根据督办来源送相关主管领导签署意见。4、督办事项考核意见:负责填写意见,如按期完成、逾期完成等,对督办事项进行跟踪归零管理。附件2督办事项变更审批表提出部门提出时间督办事项主办部门责任人协办部门申请变更内容原督办内容部分申请调整后的内容变更原因主管领导意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