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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严肃XX工作纪律,切实加强考勤和请销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XX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以及以借调、派遣等方式在XX办公的所有在岗人员。第三条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每周40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度。第四条XX使用“钉钉”软件实行考勤信息化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日常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人员考勤情况,支部负责定期抽查和监督考勤工作。第二章假期类别、假期时限及审批程序第四条公假公假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在京开会、培训等活动2天以上,或因公离京开会、培训、调研、考察1天以上的假期。公假的审批要求:申请公假需至
2、少提前2天通过钉钉系统逐级申报批准,离京还须以呈批件的形式报支部书记,呈批件后附相关会议通知或领导批示复印件,同步填写出京审批表。第五条事假、病假事假是指工作人员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用于处理私人事项的假期。属孕妇产前检查、产后哺乳、参加子女家长会等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病假是指工作人员因生病离开工作岗位,看病、休养恢复的假期。因病就诊、治疗的,可请病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并附就诊医院挂号或诊断证明。连续病假时间达到2天以上的,需出示就诊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一次请病假超过30天(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的,视为长期病休。(一)需至少提前1天通过钉钉系统中填写相应的请假申请,并逐级报批,
3、同步填写XX请假审批表。(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日以下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告分管XX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日以上1日以下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XX批准,并报告XX;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日以上3日以下的,经部门负责人、XX、XX同意后,报支部书记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日以内的,经XX同意后,报XX审批;1日以上3日以下的,经XX、XX同意后,报书记审批。请假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备案。3.特殊情况事先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一般工作人员应及时电话报XX相关情况,部分负责人还需同步电话报书记,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第七条年休假(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和公休假日)在XX连续工作1年以上时间,并能提供完备证
4、明材料的,可享受年休假。(一)年休假以1天为基数计算。年休假周期为15个月(当年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应在周期内休完,如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资金补偿;原则上年假应在2次内休完,且中层以上干部休年假不得与国庆、十一、春节等国家法定假日连休。(二)工作人员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L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满前或工作未满1年者,不享受年休假;从试用期满后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年休假。2 .从外单位调入,工作不满半年的,或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
5、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3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4.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6.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2、3、4、5、6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四)当年新调入或新录用的具有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关系转接时,应随附在原单位的年休假情况证明。在原单位未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正常安排休假;当年在原单位年休假未达到规定天数的,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五)年休假的审批要求:年休假需先与综合办公室核实情况后,至少提前
6、7天通过钉钉系统逐级申请填报,如需出京还需填写出京备案表。第八条探亲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探亲假是指与配偶、父母分居两地的工作人员探望配偶、父母的假期。(一)探亲假以1天为基数计算,当年安排一次性休完。一般情况下探亲假不安排与7天小长假连休。(二)工作满1年的人员,与父母或者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或者配偶的假期。其中,探望配偶的,根据对方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一年内允许探亲休假30天。探望父母的,根据父母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未婚者每年探亲假期20天,两年探一次探亲假期45天;已婚者每4年一次,探亲假期20天。(三)探亲假审批要求:需至少提前7天通过
7、钉钉系统逐级申请填报,如需出京还需填写出京备案表。第九条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婚假是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享受的假期。(一)婚假以1天为基数计算,假期为10天,原则上安排一次性休完。(二)婚假的审批要求:需至少提前7天通过钉钉系统逐级申请填报,如需出京还需填写出京审批单。第十条丧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丧假是指工作人员料理亲属(指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后事享受的假期。(一)丧假以1天为基数计算,假期为5天,原则上安排一次性休完。如需料理后事的亲属在京外,视路途远近可给予一定的路程假。(二)丧假的审批要求:通过钉钉系统逐级申请填报,如需出京还需填写出京备案表
8、。第十一条产假和陪产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产假是指已婚女性工作人员生育时享受的假期,陪产假是男性工作人员因配偶生育而享受的假期。(一)产假和陪产假以1天为基数计算,原则上安排一次性休完。(二)女性工作人员按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产假,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也可调整至产后休;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陪产假15天。(S)流产假。怀孕2个月内流产的,给假15天,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给假30天;怀孕4个月至7个月流产的,给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75天。(四)节育假。上节育环的,给假2天;取节育环的,给假1天;单纯
9、结扎的,给假21天(男给假7天);产后结扎的,按产假另加15天。(五)审批要求:需至少提前7天通过钉钉系统逐级申请填报,如需出京还需填写出京备案表。第十二条工伤假工伤假是指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因治疗或休养所享受的假期。(一)工伤假以1天为基数计算。(二)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办公室按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前,工作人员受伤治疗期间按“病假”报送考勤,但暂不扣减工资。(四)被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工作人员受伤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假待遇,工伤假期间不扣减工资;未被认定为工伤的,按病假的相关规定扣减工
10、资。(五)工伤假的审批要求:通过钉钉系统逐级申请填报,如需出京还需填写出京备案表。第十三条调休(一)调休以0.2小时为基数计算,工作人员加班与调休都要严格控制,审批从严掌握。(二)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报部门负责人、XX、XX、书记审批同意后,可安排调休,原则上当月的调休假应在当月休完,当月未休的不再安排补休,也不安排补发加班工资。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XX、支部书记同意后,不计入个人假期。但要分类计入考勤,相关证明材料各部门在报送考勤情况时提交办公室存档备查。(一)工作人员凭学校家长会通知可以请假,按“家长会”计入考勤。每年限请假4次,每次限0.5天。确因学校路途较远的,每次限1
11、天。(二)怀孕的女性工作人员进行产前检查,以0.5天为基数计算,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女性工作人员患有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可申请休息1天;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工作人员,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累计使用;怀孕7个月以上的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工作人员,不安排参加值班值守工作。以上假期按“女工假”计入考勤。(S)工作人员生日当天可申请休息一天,按照“生日假”计入考勤。生日当天如逢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不再安排补休。第十五条请假批准权限及程序。工作人员请假应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提交XX请假审批表,同
12、时通过“钉钉”软件提交申请,按程序获批后方能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申请的,可先通过电话或当面汇报等形式,按照审批权限先逐级请假,随后适时再补齐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应及时进行销假。因故需要续假的,按请假程序办理。第十六条工作人员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后,需报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应提前以电话的方式逐级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上班后立即履行补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导致无考勤记录的,视为无故旷工。第十七条续假办理程序。(一)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二)续假的办理程序参照请假程序办理;(三)因故不能到单位办理续假手
13、续的,可先向请假审批人电话申请续假,并报办公室备案,回单位后及时补齐续假手续。第十八条销假办理程序。请假人回单位上班后应立即向请假审批人销假,在办公室备案的需及时通知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务。第二十条工作人员通过“钉钉”软件打卡上下班,考勤以打卡记录为准。如需外勤工作,需提前1天通过“钉钉”软件申请“外出”。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缺勤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第二十二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一)不按规定程序、方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14、;(二)请假期限已满,不及时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S)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未经批准不按时到新工作岗位报到者。第二十三条考勤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统计、上报部门考勤情况。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人员考勤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第二十四条各部门每月1日将上月考勤统计表报送至办公室(遇节假日顺延),经部门负责人、XX审阅签字后,由办公室通报上月考勤情况。第四章考勤结果运用第二十五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奖励等的参考依据。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当月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卡的,每次核减200元;当月累计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
15、缺卡现象达到3次的,扣除当月全部考勤绩效工资。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当月因病(事)请假的,每次核减200元;当月累计病(事)假达到5天(指在考勤当月的全部法定工作日内,因病或因事未上班的累计天数)的,扣除当月全部全勤绩效。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十八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每月达到3次以上全年累计10次以上,或上班
16、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缺位空岗全年累计5次以上的,或出现1次(含)以上旷工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或出现1次旷工的,不能被评为年度先进或优秀,不享受当年的年终奖金。第三十条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2天的,或全年出现1次旷工的,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第三十一条各部门违反考勤管理,出现不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超越自身权限审批、瞒报或谎报出勤情况、统计出勤情况有水分、请假基础材料不完整等情形的,对该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相关会议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其部门负责人当月考核绩效工资额的50%o同一部门在年度内被通报2次以上的,取消该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当年度各类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