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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管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依据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第二条本制度所规定的薪酬标准适用于公司聘用人员,公司借用人员薪酬由其原单位发放。第三条员工薪酬水平,依据社会标准、公司支付能力、物价指数,以及本人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等因素综合考核确定。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公司员工薪酬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一)固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二)浮动薪酬,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三)附加薪酬,包括一般福利、保险以及企业为员工代交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四)特定薪酬,指员工为公司引入项目或其他业务时,与公司约定的提成或其他形式的薪酬。第五条固定薪酬(一)固定薪酬=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公司龄工资(二)基本工资:参照政府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并随着政府发布的调整标准而调整。依据2011年最新标准,我公司基本工资为100O元/月。(三)岗位工资:公司岗位分为办公室序列和项目序列,按照岗位评价的结果,办公室和项目序列由低到高共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岗位三级,实行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标准为:类别职务岗位工资(元/月)办公室序列中级财会、出纳900初级干事300项目序列高级总工程师、项目经理、1000技术总监中级项目负责人500初级干事300(三)公司龄工资: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从员工正式进入公司之日起计算,每满一年可得公司工龄工资50
3、元/月。公司工龄工资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第六条浮动薪酬(一)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等形式。(二)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绩效工资=岗位工资X考核系数其中,考核系数定义如下:考核结果1I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系数:080.3.14(三)年底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第七条附加薪酬(一)附加薪酬=餐费+一般福利+补贴+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二)附加薪酬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三)餐费:公司对全体员工提供用餐福利,以公司发放用餐票或山西广播电视总台食
4、堂用餐卡的形式提供。(四)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五)补贴:参照国家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提供出车油补、通讯补贴和独生子女补助。其中,出车油补针对私车公用,实报实销;通讯补贴和独生子女补助具体标准为:类别职务通讯补贴(元/月)独生子女补助(元/月)办公室序列中级财会、出纳15050初级干事10050项目序列高级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总监30050中级项目负责人15050初干事10050级(六)五险一金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七
5、)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承担,公司代扣代缴。第八条员工为公司引入项目或其他业务,视不同情况可以采取项目提成制、特定项目技术入股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或几种方式的不同组合。第三章试用期薪酬第九条公司新招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伸到六个月。第十条试用期工资一般为试用岗位固定工资部分的70%,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第十一条试用期间新招员工按试用岗位级别享受相应的福利,包括用餐福利等。第十二条其它情况参见公司有关规定。第四章兼职特约人员薪酬第十三条兼职特约人员,指与公司拥有较长时间合作关系的特殊人才,薪酬的确定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第十四条薪酬的形式视不同情况可以采取月固定工资制、特定项
6、目提成制、特定项目技术入股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或几种方式的不同组合。第五章薪酬调整第十五条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第十六条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以及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第十七条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第十八条工资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第十九条工资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内容的调整。第二十条若发生职务调整,则套入变动后
7、职务岗位工资级别。第二十一条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第二十二条调整后工资级别,一般从执行日期所在月初计算。第六章薪酬给付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10日,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第二十四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一)员工个人工资所得税;(二)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三)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失业保险费用;(四)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六)司法、仲裁
8、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第二十五条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第二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有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一)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二)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第七章薪酬组织与发放第二十七条公司总经理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综合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第二十八条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第二十九条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核结果执行。第三十条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每月工资发放表,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送达财务部执行。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在不违反国家劳动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公司内部一般员工的工资关系和工资标准;有权决定一般员工调岗调薪及其奖惩方案。第三十二条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规定从年月日起开始实行,自本制度实行之日起原有有关工资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