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项目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项目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区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规范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简称产业团队)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区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根据XX省农业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XX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X农科发(2022)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产业团队主要职责是根据我区农业产业发展需要,提出主导品种、主导技术方案,提出应用性和推广性项目计划,开展应用性和关键性技术的协作攻关,集成主导产业技术链;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交
2、流观摩和推广应用,建立示范基地;开展生产技术、市场、产业等信息服务;打造农产品品牌;为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制订、产业提升提出意见建议。第三条产业团队的目标以增加科技创新能力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业产业科教的各项部署,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深化科技服务力度,为实现产业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提供科技支撑。第四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项目管理实行“组队申报,择优立项”的原则。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六条产业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进行组建,团队成员一般由推广机构农技人员、农业科研院校专家等3-5人组成,必须有1名区或街镇在编农技人员。第
3、七条产业团队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团队成员有明确分工,每位主持人每年度只能申报或实施一个项目。重点培养年轻农技人员参与项目实施工作,形成“师傅带徒弟”的模式。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具备较好科研和推广应用工作基础的涉农院校或科研单位。第九条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结合我区主体农业、特色产业、主导品种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当前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具有较大推广价值的配套技术等开展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二)有清晰的技术路线和先进实用的核心技术,试验方法、成果转化或示范推广方案科学严谨。(三)有必要的实施条件,在XX区有明确的实施点(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示范基地,或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
4、农场的种养基地)。第十条优先安排与上级考核任务相结合的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可申请延迟一年完成。第十一条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一)每年由区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申报通知。产业团队填写项目申请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熟化的技术品种、资金使用、时间进度、评价指标等内容。申请书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形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负责对申报项目统一汇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三)申报项目数多于拟立项项目数时,结合专家评分和区农业农村局意见,择优选取项目。项目名单经XX区公务网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立项合同书,由区农业农村局发
5、文下达立项通知,并抄送XX区财政局。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十二条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应认真组织实施,并在人力、物力、时间等方面做出合理安排,收集好相关实验数据和图片资料。第十三条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抓好进度和质量管理,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采取实地检查的形式,督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第十四条项目应严格按计划实施。如遇特殊原因需中途变更计划,由项目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五条对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承担单位可适时组织召开项目现场会、推介会等专题活动,加强项目实施的互动性,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力。第四章资金使用与要求第十六条区级下达的项目经费补助金额不高于8
6、万元,市级及以上项目补助金额不高于15万元。第十七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所需的种子、农药、肥料、基质等物化投入和人工补助,租用的农业经营主体田地和设备租金、管理费,以及组织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专家咨询、绩效激励、推广资料、项目总结和标志牌制作等费用开支。第十八条在项目计划下达启动后,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审核后向相应的涉农院校或科研单位拨付50%项目经费,项目审计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50%经费。对无故中止、撤销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已预拨的资金予以收回,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再申报项目。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有
7、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规定,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及财务处理,做好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归集整理建档立册,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评价审计。第五章项目验收第二十条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持人向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提出验收申请,经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形式为会议审查验收。项目主持人需提交结题报告、有关研究成果材料、资金使用明细账及相关凭证。上级文件另行规定验收要求的,以上级文件为准。资料不全的不予验收。不能按时验收的要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决定。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由有关专家对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水平、应用效益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二十二条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将完整的档案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以利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XX区农业农村局和XX区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或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发生新的变化,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