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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为贯彻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优化旅游公共服务,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打造国际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突出都市休闲旅游和夜游经济发展,大力招徒游客,促进文旅消费,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制定本办法。一、强化政策保障1 .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约3000万元作为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公共发展、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本办法规定的政策性奖励补助及评定审计等方面。2 .强化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用地。充分利用低
2、丘缓坡、废弃地、荒山、荒地、荒滩等低效用地,多渠道多方式供应旅游用地。二、推进地接招彳来3 .鼓励旅行社招德境内游客。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合作协议的旅行社,招徒接待游客在XX住宿一晚,游客游览XX景区或XX历史文化街区,同时游览XX区其他A级旅游景区或(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一处的,对年度总接待量在IOOO人次以上的旅行社,给予10元/人的奖励,对年度总接待量在05-l5万、1.5-3万、3万人次以上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额外给予5元/人、10元/人、15元/人的奖励;同等条件下,游客在XX连续住宿两晚及以上,对年度总接待量在IOOO人次以上的旅行社,给予15元/人的奖励,对年度总接
3、待量在0.5-L5万、L5-3万、3万人次以上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额外给予10元/人、15元/人、20元/人的奖励;自由行游客通过旅行社线上平台订购“住宿XX一晚+(任选)吃、游、行、购、娱”等套餐类旅游产品,对套餐类旅游产品完成年度总订购量在200套以上的旅行社,给予30元/套的奖励;同等条件下,住宿两晚的,给予50元/套的奖励;同一团队不重复奖励。4 .鼓励旅行社招德港澳台及境外游客。对年招徒接待境外(含港澳台)游客在XX住宿一晚,游客游览XX景区或XX历史文化街区,同时游览XX区其他A级旅游景区或(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一处的,对年度总接待量在800-5000人次、5000人次以上的
4、旅行社,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额外分别给予10元/人、20元/人的奖励。5 .鼓励旅行社招德大型团队。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国内200人次以上的旅游团队来XX旅游,团队在XX住宿一晚,游览XX景区或XX历史文化街区,同时游览XX区其他A级旅游景区或(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一处的,给予每团队1万元的奖励,超出部分给予60元/人的奖励;同等条件下,团队在XX住宿两晚及以上的,给予每团队L5万元的奖励,超出部分给予80元/人的奖励。旅行社组织大型旅游团队奖励人数不重复计入全年接待人数总量。6 .鼓励旅行社招徒疗休养团队。旅行社招珠接待XX区以外职工疗休养团队来XX开展疗休养,游客在XX连续住宿两晚及以上并游览X
5、X景区或XX历史文化街区,年度总接待量在1000人次以下的给予20元/人的奖励,年度总接待量在1000人次以上的给予30元/人的奖励。旅行社招徒接待疗休养团队奖励人数不重复计入全年接待人数总量。7 .鼓励餐饮企业向旅行社提供团餐服务。在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的餐饮企业,接待旅行社团队用餐年度消费总额超过50万元的,给予年度消费总额6%的一次性补助。8 .鼓励招徒写生团队。对组织来XX写生的签约团队,团队人数20人以上,在XX住宿时间连续2天以上的,免收XX国有景区门票,并给予团队每人每天30元的奖励,住宿天数超过5天按5天计算。三、提升旅游品质9 .鼓励旅游饭店、旅行社评星创牌。创成五星级
6、、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创成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品质旅行社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创成金鼎级、银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的,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创成金叶级、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创成金桂级、银桂级XX省品质饭店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给予创成等级奖励金额20%的一次性奖励。10 .鼓励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创成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均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创成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
7、游度假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均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创成3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给予创成等级奖励金额20%的一次性奖励。11 .鼓励A级景区街镇、A级景区村创建。创成5A级、4A级、3A级景区街镇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2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创成3A级景区村的,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给予创成等级奖励金额20%的一次性奖励。12 .鼓励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创成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创成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给予创成等级奖励金额20%的一次性奖励。13 .鼓励品牌
8、民宿创建。创成白金宿级、金宿级、银宿级民宿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创成五星、四星、三星级侨家乐民宿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给予创成等级奖励金额20%的一次性奖励。14 .鼓励特色文旅庭院打造。达到特色文旅庭院评定标准,经评审通过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15 .鼓励“诗画XXXX”品牌打造。积极开展“诗画XXXX”特色美食体验(示范)店、旗舰店、美食特色小镇(街区)创建,被评定为省级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评定为市级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四、推动“旅游+”融合发展16 .支
9、持“旅游+”融合示范基地打造。对各级文旅部门牵头评定的工业旅游、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老年养生旅游、非遗体验等“旅游+”融合性示范基地,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17 .鼓励“旅游+”融合产品、项目创建。被评为创建级文化和旅游IP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评为示范级文化和旅游IP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评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评为市级特色文旅消费示范点的给予3万元一
10、次性奖励;对由各级文旅部门牵头评定的其他“旅游+”融合产品、项目,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18 .鼓励“旅游+演艺”融合发展。鼓励A级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A级景区村等推出面向市民及游客常态化的主题演艺活动,对全年演出100场以上,每场演出时长40分钟以上的,每年给予30万元的补助,同一个演艺活动最多补助3年(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除外)。19 .支持“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鼓励文旅人才在A级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A级景区村等场所设立美术、非遗、文学、音乐、戏剧、文创
11、等六类工作室,对首次设立的工作室按其营业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装修补助。20 .支持民办、乡村博物馆发展。对以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时期的文物展示为主题的民办、乡村博物馆或对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为民办、乡村博物馆,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全年向游客开放300天以上,与旅行社或旅游团队进行合作,将展馆纳入旅游线路,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达到30场的,每年给予5万元的补助。五、完善旅游配套设施21 .支持A级旅游厕所建设。由非财政拨款投资,评定为3A级、2A级、IA级旅游厕所的,经过工程审价后,给予造价80%的一次性补助
12、,新建的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改建的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考核达标的A级旅游厕所,按3A、2A、IA级旅游厕所标准,每年分别给予L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补助,用于日常维护运转。22 .支持生态停车场建设。对在A级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A级景区村等区域内设置20个以上停车位的生态停车场,经验收通过后,分别给予大客车泊位8000元/个、小车泊位3000元/个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六、促进特色文旅商品发展23 .鼓励研发XX特色文旅商品。XX特色文旅商品在各级文旅部门牵头举办的评选活动中获奖的,
13、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产品研发者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24 .鼓励研发生产非遗文旅产品。支持文创企业聘请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作为工艺导师研发、生产适合市场需求的XX非遗项目文旅产品。经评审后,给予该企业相关产品上年度销售总额10%的一次性补助,每单位每年补助不超过20万元。七、加大文旅宣传推广25 .鼓励举办文旅节庆活动。对经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备案后在XX举办且不出售门票的文旅节庆活动,给予活动总费用30%的补助,每次活动最高补助15万元,每单位每年不超过30万元。26 .鼓励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对经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备案后,组织10家以上市外旅行社到XX集体
14、踩线两天以上的组织方,一次给予L5万元的补助,每单位每年补助不超过3万元,每年该项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5万元。27 .鼓励自媒体宣传XX旅游资源。对经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备案后并宣传XX旅游两年以上的自媒体,同时关注人数在20万人以上,每年发布原创XX旅游相关宣传作品(带话题#游在XX#)30篇以上的,每年给予5万元的补助。28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旅推广。各类主体自行在国家级电视台、电台、报刊(半个版面以上)等媒体开展XX文旅宣传的,每年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在省级电视台、电台、报刊(半个版面以上)等媒体开展XX文旅宣传的,每年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在市级以上电视台、电台、报刊(半个版面
15、以上)等媒体开展XX文旅宣传且时间超过2个月的,每年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高速公路、国道以及地级市以上的客运站、码头开展XX文旅宣传且时间超过2个月的,每年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八、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29 .鼓励争先创优。对在各级文旅部门举办的岗位技能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国家级3万元、2万元、1万元,省级9000元,6000元、3000元,市级3000元、2000元、IOOO元的奖励。对组织参赛的单位以选手最优获奖名次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国家级9万元、6万元、3万元,省级6万元,4万元、2万元,市级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
16、励。对在各级文旅部门举办的讲解员大赛中获得名次的选手,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IOoOo元、5000元、IOoO元的奖励。30 .鼓励引进高学历人才。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品牌民宿引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人才,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自第二年开始按照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0%给予补助,每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九、支持重大项目建设31 .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奖励,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旅游专班专题研究确定。附贝IJ1 .关于政策适用对象。本政策的奖励对象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地在XX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企业、在XX区投资与旅游相关项目的建设主体、各类旅游及“旅游+”融合品牌创建和项目策划、运营的主体单位,包括旅游景区(点)、各类特色场馆(所)、旅游饭店、旅行社、民宿、餐饮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个人和相关的镇(街道)、村(社区)。地接招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