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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为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现制定工作制度如下:一、主要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周口市委、市政府,项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分解落实审计整改任务,督促检查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整改追责问责,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行动同向、步调统一、成果共享的审计整改“一盘棋”工作机制。二、组织机构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
2、人,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税务局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科级负责同志担任。三、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召开。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
3、议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和工作需要收集,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会议议题,安排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执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向联席会议及时报告落实结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决定部署的有关事项。四、工作程序(一)确定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向成员单位征集联席会议议题,认真研究,拟出联席会议议题报送召集人(副召集人)审批,确定联席会议议题。(二)召开会议。议题确定后,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召开联席会议。(三)责任落实。
4、联席会议根据职责分解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决定审计整改追责问责等重要事项。(四)印发执行。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决定编写纪要,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执行。(五)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撰写综合报告,将落实结果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五、工作要求(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分类督办的原则,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二)联席会议成员及列席人员应当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成员不能参加会议,向召集人(副召集人)请假。相关列席人员请假,本人需说明请假的具体事由,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召集人(副召集人)报告。(三)联席会议成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摘抄、复印、留存、外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与无关人员交流正在办理或者尚未公开的重要事项,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督促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全面、准确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做出分析判断,讲真话、报实情,敢于反映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实事求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口大气粗、推诿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