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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安保集团珠海市商务局青茂口岸安检服务合同珠海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1-03635项目名称:珠海市商务局青茂口岸安检服务项目甲方:珠海市商务局乙方: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二0二一年八月甲方(采购人):珠海市商务局电话: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乙方(中标人):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电话: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胡湾路54号主楼3湾层项目名称:珠海市商务局青茂口岸安检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1-03635招标编号:MZCD-2106-091根据珠海市商务局青茂口岸安检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2、民法典等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小写19,200,00。00)。二、服务内容、服务期1 .服务内容:根据市公安局珠海市公安局防爆安检工作规范要求,对青茂口岸各功能的安检通道设备设施及岗位进行配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提供相关服务等。2 .服务期:2021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3 .服务区域:青茂口岸二层出境方向旅客连廊与海关查验区连接处。三、安检服务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市公安局和市商务局的要求,接受公安部门、口岸综管部门的监督管理。2 .安检人员的值班安排及职责范
3、围:根据市商务局安排实行轮流值班巡查及通关安检(工作时间为每天24小时)。3 .安检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检人员工作要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各项主要工作,并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安检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4 .安检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的有关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要求,落实有关防范措施。5 .安检人员工作时,完善交接班制度和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求提高警惕,定点巡查,遵循“逢包必检”的原则开展工作,须迅速制止口岸及周边地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报告上级领导或相关执法人员。6 .完成涉及安检的所有相关工作。7 .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口岸范围内暴力事
4、件,随时调动充足人员到达现场提供紧急救助。8 .安检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组织纪律涣散,违反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被认为不适合担任保安工作的,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派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安检人员进行替换。9 .由于安检人员失职造成重大事故或导致甲方/第三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对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依法进行赔偿(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四、对安检人员的要求:(一)安检人员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优选)的中国公民。10 男性须身高L72米以上,女性须身高L60米以上,五官端正,视(裸)力5.0以上。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无传
5、染病,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或标记。11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12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或转业军人优先,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13 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给的安检人员资格证。14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15 组长、管理人员必须是退伍或转业军人。16 安检人员须熟悉相应业务管理知识,特别是专业安检知识,乙方可提前与甲方协商培训事宜。(二)安检人员的劳动合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的劳动和保险法律、法规及条例,与安检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为安检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
6、保障。甲方与乙方派出的安检人员不存在劳动、劳资等法律关系。(三)项目服务费1 .安检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据实结算。甲方将按实际岗位数量等据实支付,乙方中标(合同)服务费单价等不作调整。2 .安检人员每人每月工资、各种社会保险、医疗、意外事故赔偿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 .安检人员的社会劳动保险:乙方必须为安检人员(包含试用期人员)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乙方如违反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安检人员在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5 .服装及装备【手电筒、腰带、手套、(无伸缩棍)对讲机、相机等】由乙方配备并承
7、担相应费用。五、安检通道设施设备及安检人员岗位配置要求:(一)安检设备结合本项目安检的实际需求,根据市公安局最低标准设置要求,拟在青茂口岸连接通道二层出境方向旅客连廊与海关查验区连接处设4套安检设备(每套包含1台X光机和2个探测门),青茂口岸预计设置4条安检通道,每条安检通道配置7个安检岗位,1台X光机和2个探测门。(二)防爆器材参照珠海市公安局的意见,根据当前反恐治安形势,须在青茂口岸的安检通道配备炸药探测器、防爆桶/球、防爆毯等必要的防爆器材,以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经现场勘查并参照公安局标准,需要配置炸药探测器1台、防爆桶/球1个、防爆毯1张,液体检测仪1台,防暴盾牌4个,防爆头盔
8、4个,执勤记录仪1台,护栏(不锈钢铁马)50卡、标识指引牌4套、安检桌4张等相应的配套设备设施。(三)安检通道及岗位的设置1.按照海市公安局防爆安检工作规范要求配置4条安检服务通道。通关时间为0:00-24:OOo每条通道设组长岗、前引导员岗、前传岗、执机员岗、后传员岗、手检员岗,安检通道配置情况如下:口岸地区名称数量单位岗位布置值班时间段岗位设置青茂口岸安检区(通关时间段:24小时)常开通道3条开放时间(08:0024:00)每条通道设置7个岗位。应急通道1条开放时间(9:3023:00)每条通道设置7个岗位。常开通道2条开放时间(24:008:00)每条通道设置7个岗位。2 .为节约财政开
9、支,一方面,对安检口进一步进行优化,实行不同时间段的动态调整,适当减少安检通道不同时间段的开放个数。另一方面,依据实际通过流量对具体岗位配置数量有所调减。依据珠海市公安局防爆安检工作规范有关人身及随身携带物品的防爆安全检查要求:每条安检通道(以1台X光机配套2个安检门为标准)最低配备7个工作岗11人,现调减至7个工作岗。每条通道设组长岗1个、前引导岗1个、前传岗1个、执机员岗1个、后传员岗1个、手检员岗2个。配备项目综合管理及班长岗位共2个。3 .在项目运营实施过程,乙方应结合早、中、晚间不同时段及平日、周末、节假日的人流情况,在现有的安检通道数量内合理进行优化调剂安排,确保青茂口岸安检服务项
10、目按“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总要求开展工作。4 .由于口岸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各岗位均配备较高素质人员。5 .青茂口岸通道安检岗位配置要求情况详见附件青茂口岸安检服务岗位配置情况表。六、安检实施方案说明:招标时青茂口岸安检服务内容按照当时测算的客流量设置岗位数量等进行设置(项目实施过程中通道数量和开放时间等可能增加或减少或不变),每半年甲方根据青茂口岸实际出入境客流量商市财政部门对现有岗位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支付标准以市财政部门意见为准。1 .安检区域:将安检区域设置在青茂口岸二层出境方向旅客连廊与海关查验区连接处,在连廊用定制不锈钢护栏及花架进行硬隔离设置安检缓冲区及蛇形通
11、道,并设置指引告示牌,引导旅客进入蛇形通道依次排队等候安检。2 .设备配置:按照合同第五条的要求执行。3 .安检通道及岗位的设置:按照合同第五条的要求执行。七、其他要求1 .乙方的集中住宿及训练基地应具备如下条件:容纳不少于100人的理论培训课室、军体训练场地、餐厅、宿舍。2 .安检人员的食宿全部由乙方负责及承担所有相关费用。3 .专业安检队伍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安检人员入职前的培训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配备充足的专业管理人员。4 .安检人员在乙方的安排下开展专业安检、大型活动安保、突发事件处置、社会治安防控以及重点地区整治等工作;乙方应派员对安检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5 .甲方有
12、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安检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无条件接受要求,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派出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安检人员进行更换。6 .如因安检人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岗位数的空缺,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充。7 .在青茂口岸正式开通运营前,乙方以甲方实际需求的岗位及人员数量安排人员提前到岗。8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乙方配备的安检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使用及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八、付款方式1 .本合同所指的服务费是指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区域内的安检服务费总价。2 .服务期内安检服务费暂定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小写19.200.000.00);即每年安检
13、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万元整(6,400,000.00);即每月安检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533,333.33)。3 .上述安检服务费包括本合同委托期限内的各岗位人员费用、安检设备、防爆器材、其他配套设施、秩序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等的完成项目过程中的人工费、各类保险、工具费、各类设备费、维护费、办公费、利润、应缴税费以及本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4 .签订合同后,甲方按政府支付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合同金额按月进行支付。乙方完成上一月的服务工作后,应在次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安检人员实际上岗岗位数量及时长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考勤表等证
14、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材料后2日内审核无误后,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安检服务费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约定时间内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时支付服务费,乙方不得以此主张甲方未按时付款、迟延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 .第一个月按乙方安检人员实际上岗岗位数量及时长情况,根据乙方投标报价表据实向乙方支付安检费;以后每个月由甲方指定的考核单位针对安检服
15、务的业绩以100分制打分,按综合分数的高低支付该月的安检费。6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半年甲方与市财政部门根据青茂口岸实际出入境客流量对现有岗位配置进行优化调整,乙方同意服务费的最终支付标准以市财政部门意见为准。7 .款项支付前乙方须提交以下有效文件,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8 .如因口岸规划建设、功能调整等导致服务内容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相应调整,甲方则按照调整情况据实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九、安检服务验收评分标准及每月费用支付标准(支付百分率):1 .安检服务验收评分标准:序号标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一管理整体形象(20分)1仪容仪表5根据人员整体服务形象进行评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每分项扣分不超过对应分值。2礼节礼貌53遵纪守法54员工素质5二设备管理(20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