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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
2、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有人总结说,“上来容易下去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针对干部的德
3、、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这既给出了“下”的标准,也明确了“下”的方式。比如,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再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
4、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等等。评判有标准,决策有底气,处理有规范,操作有程序,才能让干部服气,让群众认可。“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反思。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
5、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
6、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7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
7、严三实”要求,阵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最讲认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敢于负责,在“下”上讲认真,不当老好人、不怕“撕破脸”。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推进“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为勇于推进能“下”的领导干部撑腰壮胆,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对于“下”的干部,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对调下来的干部,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引导
8、他们自我加压、自我鞭策,努力进取,迎头赶上。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也要适时使用。通过“能上能下”,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出台这个规定,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的一个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推进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二是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重要环节,干部能上能下是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有利于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9、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用人导向。三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四是有利于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促使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是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加强对干部管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此规定进行完善。新修订的规定,具
10、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一直高度重视,并始终着力坚持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组织部门的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了新的遵循和启示:选任用人要始终坚持“严”的标准。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在内容上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进一步严格了程序、规范了方式、细化了举措。在制度执行上,从严要求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切实按制度落实、按规范执行、按程序办理,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干部退休、任期、问责等各项制度。知人善任要
11、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尤其聚焦了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缺乏有效整治措施的问题;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应当调整的10种情形,并进一步规范了调整程序和方式,增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梳理当地干部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了解每位干部特点特性及擅长领域,逐步将想干事、能干事、专业化水平高的干部提拔到合适岗位,将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再调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者干规定感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
12、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会议中提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能上不能下,当前主要表现在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不力、制度约束无力,缺乏有效整冶措施。现实中,有的干部身居领导岗位,但缺乏强烈
13、的事业心、责任心、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有的遇到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责任担当;有的甚至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对于这样的干部,必须坚决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只有切实做到优进劣退、能上能下,才能始终保持干部学习。所以我们要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促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营造一心干事业的氛围,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
14、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当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了明确的条例和规定,已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但如果执行不力,再好的条例和规定也会成为一纸空文。为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加强对现行条例和规定在实践中执行效果的跟踪督查问责,对执行不力、履职不严的,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的,必须严肃追责。只有使条例和规定切实落到实处,促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化,才能让肯干事、敢负责、善成事的人“上得来”,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人“下得去”,推动形
15、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增强选拔任用干部的透明度,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带病提拔”“边腐边升、边升边腐”等情况的发生,而且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营造出乐于奉献、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奠定基础。对于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领导干部,要加强组织关怀,针对他们的不足,为其安排合适的岗位,或者有计划地选派到培训基地、党校接受教育,如果表现优秀、时机成熟,可以再次调整到重要岗位或提拔重用,形成“下”的干部能够再“上”去的制度机制。干部能上能下,才有源头活水。这是一项长期工程
16、,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只有持续坚持举直错枉、贤进庸退的用人导向,才能不断唤起干部“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干事创业激情,净化选人用人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体会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学习好、贯彻好规定,对于建设思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充分认识修订规定的重要意义。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二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