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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技术规格1、项目概况:财务服务采购项目的内容主要是依据政府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华东师范大学各项财经制度的规定,审核票据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开支范围、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报销金额计算是否准确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记账凭证制单处理;协助采购方完善报销核算基础性相关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由采购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2、服务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财务相关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2.1、 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学校财务制度,为采购人进行票据审核和凭证编制工作;2.2、 若非采购人原因,外包人员的全年日均制单量应当290单(全年
2、日均制单量二所有外包人员全年制单总量/所有外包人员全年工作天数总数);2.3、 协助采购人完成凭证的整理和装订工作;2.4、 协助采购人开展学校财务制度宣传工作;2.5、 协助采购人推进会计核算标准化等工作。3、具体服务要求:3.1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为采购人投入的外包人员数不得少于4人,外包人员需具备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政府会计制度等上级规定。(2)上述外包人员提供驻点服务工作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伙食费和住宿费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期内发生外包人员人身意外伤亡、伤害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投标人与外包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不应影响采购人的财务服务委托业务。(3
3、)投标人负责安排培训老师,及时跟进学校报销规定,为外包员工做好岗位培训工作,培训相关成本由投标方承担。采购人可协助提供最新报销政策与规定。之后,外包人员必须参加采购人开展的考核,成绩合格者才可正式上岗,成绩不合格者,投标人须立即更换。(4)外包人员须遵守采购人劳动纪律,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外包期间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3.2、 技术要求:(1)若非采购人原因,外包人员的全年日均制单量应当290单;外包人员收到原始凭证、附件材料等各项资料后,应当在2日内(含委托当日)之内完成各类审核与记账凭证制单处理。若非采购人原因,外包人员的全年日均制单量V90单,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应当向采
4、购人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支付金额:外包人员的全年日均制单量每降低10单,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1%的违约金,不足10单的部分按10单计算。(即若全年日均完成80-89单,则支付合同款的1%的违约金;若全年日均完成70-79单,则支付合同款的2%的违约金;以此类推。)(2)外包人员实际完成质量以复核记录与业务检查记录书面登记为准,差错率应保持在5%以内(全年出错数量/全年工作总量*100%)o可容忍差错率达到1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因审核不严格造成款项支付错误的重大差错,能及时纠正的可归为可容忍差错,不能追回的,投标人承担50%的金额损失。3.3、 保密要求:(1)因财务凭证涉及学校内部信息,要求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涉及采购人的财务资料、人员资料和商业秘密等,否则,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2)外包人员从采购人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采购人负责登记管理,在服务人员离职时,由投标人负责协助收回交还采购人。4、商务条款要求:4.1、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壹年4.2、 付款方式:外包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对合同约定的制单量及差错率进行考核,合格后支付服务费。5、考核要求:5.1、非采购人原因,人日均制单量不低于90单;5.2、可容忍一般差错率控制在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