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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超市物品审批发放流程规定一、帮扶超市主要面向市总工会统一组织的节日批量救助、慰问活动及服务中心日常和临时救助。二、批量救助的凭相应凭证办理。三、日常和临时救助物品发放的审批手续:(一)窗口救助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视求助者具体困难情况,向中心负责人提出帮扶建议,并填写救助登记表和物资发放凭证。中心负责人在认真审查、核实基础上,进行审批。(二)被救助职工凭物资发放凭证(第二联)进入帮扶超市选取所需要的物品,然后将物资发放凭证及挑选的物品,一并交超市工作员进行结算。(三)超市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实物品的数量、种类、金额,按照物资发放凭证进行结算。四、超市工作人员收回物资发放凭证,并给付物品。五、每日发放的物品情况要及时记账。每月5日前超市工作人员填写上月汇总表一式三份,与窗口救助工作人员核对共同签字后,中心负责人、财务、超市各存一份。六、超市物品的发放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记录完整,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