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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大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起草说明大连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7月28日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现说明如下: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湿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被喻为“地球之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出一系列强化保护修复、加强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
2、提出,要扩大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党的二十大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坚持生态优先,推行湿地休养生息。2022年11月5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称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武汉召开,习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题为珍爱湿地守护未来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行动的致辞,并承诺中国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进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11月6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正式通过武汉宣言,提出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是湿地公约的核心原则,我们必须以强烈意愿和实际行动,促进各类湿地的保护、修复、
3、管理以及合理和可持续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显示,我市湿地面积超过4.7万公顷,是调节我市气候环境、保护我市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资源,保护湿地是我市可持续发展社会经济、建设美丽大连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市拥有国际重要湿地1处,省级重要湿地2处,其中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湿地2002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瓦房店三台乡湿地和庄河仙人洞英那河湿地2014年被列入辽宁省重要湿地名录(第二批)。多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湿地环境及湿地资源保护取得较大成效。然而,随着湿地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我市湿地保护的短板和弊端亦逐渐暴露出来,一是湿地保护工作不够协调;二是湿地保护整体氛围尚未形成;三
4、是侵占湿地、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于2022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对我国的湿地保护工作予以梳理和重新部署,我市目前急需制定一部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规,对我市湿地保护工作作出统一、系统的规范,弥补我市湿地保护方面的立法空白,搭建我市湿地保护的顶层设计和总体框架,形成湿地整体保护、系统保护的理念和社会氛围,将我市所有湿地纳入湿地管理的法治体系中,做到湿地保护无短板、无漏项,以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工作要求,强化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综上所述,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推进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加大我市湿地保护力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义务,
5、推动建立湿地保护和修复法治保障,巩固和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我局起草了条例。二、制定条例的主要经过和参考依据1.主要经过。自条例起草工作被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后,我局高度重视条例制定工作,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向市人大领导汇报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广泛协调沟通,抽调骨干组成专项课题组,抓紧开展起草工作,梳理我市湿地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搜集我市以及外省市先进的湿地管理经验。同时,我局多次召开立法推进会,向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湿地保护专家广泛征求意见。2022年10月24日,我局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年11月7日与10日,市人大、市司法局带队
6、前往庄河市、瓦房店市(长兴岛)进行实地调研。当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最终综合各方意见,经逐条反复研究、论证、审查、修改,形成条例。2 .参考依据。条例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第48号令)等相关规定。同时,条例还借鉴了福建、广东、山西、陕西、杭州、北京、上海、青岛、福州、天津、广州、沈阳、苏州、海口等地的立法经验。三、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湿地管理职责。一是建立政府领导,
7、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海洋、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湿地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弥补湿地工作缺乏协调机制的弊端。3 .完善湿地分级制度。在国家湿地分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一般湿地分为I类一般湿地和II类一般湿地,与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实现有效对接。4 .强化湿地保护制度。一是明确我市湿地保护的总体布局,构建多元湿地保护体系;二是通过建设市级湿地公园、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落实有害生物防控等要求强化我市湿地保护工作。5 .细化湿地利用与修复制度。一是建立湿地储备制度;二是严格控制占用湿地,按照占用湿地级别与占用期限的不同,细化建设项目占用一般湿地的条件和征求意见程序;三是细化一般湿地修复制度,明确修复方案的审批程序。6 .完善湿地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建立湿地巡查制度,强化湿地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完善考核整改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湿地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