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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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经开区、各平台公司:为进一步强化人民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健全信息保障机制,确保县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把握信息发布重要性2023年,省政府、市政府先后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发布的重要通知,省、市、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先后对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县政府办按照省、市、县有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调整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确保信息工作

2、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各级政府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推动落实发挥重要作用。(一)统一领导。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在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负责保障信息内容,县政府办负责最后审核、发布。信息发布管理实行信息源头领导责任制,实行签字审核和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二)建立制度。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均须确定一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联络员具体承担本单位信息汇总、保存、报送以及与公开办事日常联系,承担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事宜。(三)明确责任。县政府办公室是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新媒体信息发

3、布及政务信息收集的主管机构。政务信息、网站信息发布收集主管单位为县政府办信息科,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版面设计等具体工作由县政府办信息科负责。二、精准信息分类,提高信息报送精准度(一)新闻类信息。包括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主要领导重要活动以及重大事项情况等信息;县委、县政府及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日常会议、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此类信息报送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杜绝使用“近日”“我局”“我县”“我镇”“我街道”等模糊性字词。(二)政务类信息。包含约稿信息、问题信息、经验信息、重大项目推进信息、调研信息。约稿信息按要求时限反馈,针对要求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针对敏感信息,反复核对。针对报送质量,反复琢磨

4、;问题类信息报送实事求是反馈普遍性问题,有数据案例支撑;经验类信息总结提炼本单位、本地区亮点做法;调研信息结合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报送。(三)政务公开类信息。包括各单位需在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策类、政策落实类、工作推进类及各单位负责栏目更新信息。根据栏目更新时限要求更新。(四)舆情类信息。包括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可能被媒体恶意炒作、涉及全县的重特大事件及各类突发事件需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根据舆情情况及有关领导要求报送发布。三、规范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一)主动公开及时有效。信息发布形式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进行。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会议、事件

5、、新闻类信息的发布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文件、报告类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信息本身明确有产生时间的,从该时间算起;本身不包含明确产生时间的,从最后定稿时间算起。(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合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认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

6、众参与决策的,可将该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行政机关经审核认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及时主动公开。四、严肃信息转载,保护信息发布权属源(一)转载标明来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全文、摘要或消息稿,应当从新华社、人民日报、日报等新闻单位或中央人民政府网站、省人民政府网站、市人民政府网站转载。刊登、转发上级或其他部门的文电,须征得文电制发部门的同意。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转载信息,转载页面上要准确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二)杜绝非法炒作。不得利用信息及门户网站在网上散布反动、淫秽、有损政府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不得上网散布、下载、传播

7、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有黑客行为;不得盗用县政府名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五、强化责任担当,信息发布制度化(一)谁提供谁负责。信息报送要坚持“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由执笔人员进行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重要信息经主要领导进行核准。同时,出具XX单位信息发布审查表(附件2),承诺单位主要领导签批的纸质文件与上传网站的电子档文件内容一致,将电子档及领导签批件扫描后同步上传。主要领导要对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各单位报送信息出现政治性错误、引起信息舆论、导致信息泄密等问题,由县政府

8、办对该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开展约谈,并全县通报。出现二次及以上错误的单位,对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处理。(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信息编审发布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县政府办制作信息,对外发布信息需填写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发布审查处理笺(附件1),由制作科室对拟发布信息审核校对后送县政府办分管领导审批签发,分信息涉及联系口审批发布,必要时报县政府办主任审核发布,重要信息报分管县领导审核发布,必要时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发布。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调研、信访维稳等领域的敏感信息,须经县政府办主要领导、分管县领导审核后发布。由政府办审核发布信息,实行信息发布送签,制定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含保密审查)处理笺(附件3),经分管领导签字审发,分管领导不能确定是否可对外发布信息,经各联系口分管副主任审核发布,按照需求确定是否报县政府办主任及分管副县长审核发布。(三)谁泄密谁负责。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邮箱不得传输任何带有密级的文件和有保密内容的资料,因邮箱账号和密码泄露所造成的损失由邮箱使用人负全部责任。违反信息公开发布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种类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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