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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保护行动方案为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决策部署,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点源监管和面源管控,科学开展内源治理,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解决好老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县建成区(各办事处辖区)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力争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现象。
2、(三)工作范围。县建成区(各办事处辖区)及直接影响建成区水体治理成效的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二、工作任务县环委办组织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水利等部门和各办事处,结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相关工作部署,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县建成区(各办事处辖区)每年开展一次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将新排查发现的建成区黑臭水体纳入治理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推进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被中央、省委督察和各级检查监测发现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返黑返臭水体,要重新纳入清单进行整治。全面摸清黑臭水体现状和存在问题,补齐设施短板、加快治理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办事处和县住
3、建、城管、水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部门,于每年8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城市管理局。(一)组织排查。排查县建成区(各办事处辖区)黑臭水体水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河湖生态修复、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措施实施情况排查要求,组织排查工作,逐个建立排查台账。1 .治理措施实施情况(1)源头污染治理。建成区(各办事处辖区)内污水管网空白区,是否存在破损、混错接、直接利用现有河道输送污水等问题;污水直排雨水管网、工业企业借道排污、小散乱污直排等问题,汛前管网清淤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
4、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偏低等问题;直接影响建成区水体治理成效的工业企业或工业集聚区废水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情况,城乡结合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河面是否存在大量垃圾、浮油等影响水体感官的漂浮物;河岸是否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是否健全;截留污水是否未经有效处理异地排放;对城区七处(点位)水体实施定期监测,每月一测、每月一报监测结果。(2)内源治理。开展清淤的水体底泥清理是否开展科学评估,水体清淤是否合理规范;含有害物质的底泥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处置。(3)生态修复。仅实施河道撒药、简单加盖、填埋、临时调水冲污、河道曝气而不注重岸上截污控污等治标不治本问题;缺乏岸线生态功能保护恢
5、复措施、生态用水不能有效保障等问题。2 .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污水垃圾处理费用保障情况;污水雨水管网运行维护机制情况;河湖长履职尽责、建立防止水体返黑返臭长效管理机制情况等。(二)成效判定。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249号),判定我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三)跟踪督办。县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定期梳理发现的突出问题,理清责任区域和责任河湖长,建立县建成区黑臭水体问题清单,及时将问题清单移交各办事处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住建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
6、领导。各办事处要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和县住建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加强督导,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二)引导公众参与。各办事处要主动向媒体公开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情况,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要结合“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前后对比,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果,形成全民共治、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三)遵守廉政纪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工作期间,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整治行动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