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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条列,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范围)本管理制度所称学校卫生,是指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环保卫生、用水卫生、饮食卫生、劳动卫生、师生保健等卫生管理、疾病监测和卫生设施配置。第三条(主要任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 .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2 .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3 .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四条(领导部门)学校卫生工作接受市、区教育部门行政领导,接受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
2、。第五条(方针原则)学校卫生工作贯彻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及学生的健康水平。第二章组织第六条(组织领导)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工作分别纳入各部门管理职责范围或岗位职责,实行行政管理组织体制。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有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的责任。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范围。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学校与年级及工会签定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第七条(部门职责)1 .校长室:负责将学校卫生设施纳入基建和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定标准建设。2 .德育科:负责健康教育宣传
3、、日常卫生保健、流行病、传染病预防、晨检工作管理、督查校园卫生等卫生管理工作等。3 .教务科: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健康教育列入教学大纲等,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4 .卫生室:组织落实各项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师生保健和各项防治工作。5 .卫生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落实。6 .总务处: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卫生设施配置、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学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校部确定的卫生经费的合理使用。第八条(基本队伍)学校卫生除按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检查、监督落实外,学校成立生活服务监督员队伍,以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信息反馈、沟通联系。第三章
4、工作要求第九条(教学卫生要求)1.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10小时。2、健康教育使用国家健康教育课本,完成课程计划,每周0.5节,开足上好,课表上要反映开课率达100%3、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学年初订好计划,平时做好课时、课本、教师、教案、考查“五落实”工作,学年对教师培训不少于120小时,学年末对学生进行考核,成绩记入学籍簿,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4、学校教学建筑、环境早噪声、采光、照明、室内微小气候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详见附录,学校教学活动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o5、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健康教育应列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
5、,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第十条(体育卫生与安全要求)1 .学校体育场馆和器材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2 .体育教学或课外活动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运动项目和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3 .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安排,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并给予必要的照顾。第十一条(劳动卫生要求)L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生产实训时,应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2 .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实训或者生产劳动时,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并按规定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3 .安排劳动或者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
6、要的照顾。第十二条(饮食卫生要求)1 .食堂建筑和设施,以及设备配置符合食品卫生要求。2 .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持健康合格证上岗。第十三条(生活卫生要求)1 .卫生基础设施(卫生间、垃圾箱房)符合国家标准。2 .设备配置符合国家标准。3 .供水设备、管道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4 .学生宿舍建筑及设施、设备配置达到市教委规定标准。第十四条(环境卫生要求)L校园环境保持整洁。5 .禁止在校园内栽种有害有毒植物。6 .加强除害工作,蚊、蝇、鼠、螳螂密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7 .禁止在校园内吸游
7、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第十五条(师生保健工作要求)1 .加强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2 .学校开展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工作。对残疾和体弱学生,加强医学和心理咨询工作。3 .学校对教职员工每年安排一次体格检查。4 .学生入学,或毕业应进行体格检查。5、努力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6%)和卫生习惯形成率(达90%以上)。6、利用黑板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发动组织学生出好健康小报。第十六条(疾病防治要求)1 .学校配备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救护用品,并开展现场救护知识和一般技术的培训工作。2 .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工作。3 .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
8、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4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5、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配合创建卫生合格学校工作。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七条(卫生保健机构设置)学校按学校卫生条例规定要求设置卫生所。第十八条(完善管理制度)1、学校卫生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常效管理机制。2、卫生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建立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建立健全体格检查结果反馈机制。3、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质量保证体系。第十九条(规划与设计)1、学校卫生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校区建设整体规划,由发展规划处组织落实。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筹协调,编制年度计划。3、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行政专项经费预算范围。第二十条(考核管理)1、纳入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范围。按学校部门和个人考核规定,进行年终考评工作。2、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评优方案,进行表彰和奖励。3.违规部门和个人,管理部门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根据财产物资、后勤服务质量、爱国卫生、绿化管理等差错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