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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不良反应上报奖惩制度为更好的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广大患者用药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防止严重药害事件的发生,要求全院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鼓励我院医务人员及时报告药械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特制定以下办法:一、科室指定一名医生或一名护士为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如发生人员调动要及时补充,并通知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备案。二、医院各级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一旦发现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或可疑不良反应,有义务向本科室不良反应监测员及时上报。三、医院各级医务人员向监测中心上报有价值的ADR(包括提供严重、罕见的ADR报告或药品说明书上未收载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予以特别奖励。四、报表质量。合格报表应为各栏目填写完整、规范、正确,无缺项,不良反应发生、处理过程描述详细,因果关系评价合理,按照不良反应类型及时上报。五、奖惩措施。1.对于积极上报药械不良反应的人员每上报1例奖励20元;2、鼓励各医务人员积极上报新的、严重不良反应,每上报1例奖励30元;3、对医务人员未按照要求上报不良反应的、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因工作不规范引起医疗纠纷的或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一经查实,扣除当事医务人员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