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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身份识别整改措施为认真落实患者安全目标,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院临床工作实际,开展落实就诊者身份确认制度活动,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落实就诊者身份确认制度活动,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健全规章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医患沟通和查对制度,改进医院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二、工作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患者安全目标,提高医疗质量,有效防范风险,消除医疗护理隐患,更好地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健康安全。成立实施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具体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二)、保证用药的安全;(三)、
2、建立与完善在特殊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四、主要措施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1 .在标本采集、给药前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O2 .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程序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3、护
3、士在为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4、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5、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6、门诊、病房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1)当病人被收治住院时,使用病人标识腕带对病人身份进行24小时随身标识。标识应记载病人姓名、病人编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对病人身份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病人腕带标识必须不怕水及酒精擦拭。(2)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血、样本采集,必须核对病人标识腕带以确定病人身份
4、。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标识腕带。(3)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病人腕带,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标识腕带上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患者身份识别措施1、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对新生儿、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意识障碍、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以及高龄(275岁)、语言及听力障碍的患者必须使用识别腕带。2、佩戴腕带应按照规定标明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科别、床号、性别、年龄、住院日期等,填写完毕后需由双人核对(医护人员一患者、医护人员一家属、医师一医师、护土一护土、护士一医师),确认无误方可给患者佩戴
5、。3、按照腕带标识制度要求使用腕带,新生儿、手术病人、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或语言、听力障碍的患者使用腕带标识识别患者身份。4、各项操作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必须执行不少于四种以上的患者识别方法,如反问式查对、查看腕带标识、查对床头卡信息等,确认患者身份无误后方开始操作。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1、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诊疗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姓名、性别、住院号等,不得单独使用患者床位号或病房号核对患者。2、实施有创(包括介入
6、)诊疗活动前,实施者要亲自告知病人或家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确保对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3、ICU,新生儿科/室、手术病人、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病人入院即使用“腕带”,作为实施抢救、输血、输液等各项诊疗、护理活动时辨识病人的有效手段。腕带内容包括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新生儿腕带内容包括床号、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等。腕带由病房护士双人填写并亲视病人佩戴。4、手术前一天,各病区分管护士根据医嘱查对手术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术前准备。手术当天,手术室工作人员在病房接病人时核对病历及腕带的内容,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接走。进入手术室与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手术间。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师、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术后手术室仍应持手术病人接送卡及病历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无误后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本离开。5、急诊科、ICU、手术室、产房等与病区交接时,由医务人员携带病历及“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护送病人至转入科室。两科室医护人员交接病历,同时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交接完毕,双方分别在“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及“患者转入交接记录本”签字后方可离开。6、职能部门(医教科、护理部、门诊部)履行督导职能,并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