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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史馆讲解员管理制度1、所有讲解员通过招募产生。2、讲解员需经培训上岗,培训内容包括校史、着装、言语以及讲解过程中的礼仪等各种行为规范。3、实行讲解员值班制度,确保讲解工作有序进行。4、做好讲解人员的更新和补充工作,避免因毕业等因素对校史馆工作造成影响。5、实行讲解员奖惩制度,对表现优异的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给予辞退。大学校史馆讲解员基本要求1、讲解员应做到热爱学校,愿意利用课余时间为公众服务,宣传学校,以此为荣。2、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3、仪表仪容良好。着装得体、整洁,做到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讲解时,做到微笑迎客、主动热情、端庄大方。4、讲解准确顺畅。熟悉校史,讲解内容规范,对参观者的提问,尽量做到有问必答、有问能答;对回答不了的问题,致以歉意,表示下次再来时给予满意回答。5、注意讲解节奏。有张有弛,快慢相宜,耐心细致、不急不躁。根据参观者的关注点,适当放慢行进、讲解速度。6、讲解员一经录用,应服从校史馆工作安排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