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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校史馆参观制度校史馆是我校峥嫌历史的见证,是优秀校史文化的传承基地,是师生校友的精神家园,同时也是对外宣传、沟通的一个窗口。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校史陈列,充分发挥校史馆的宣传教育功能,培养学生人文素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校史馆对教职医护员工生、校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友好人士实行免费开放。学生凭学生证、校外人员凭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件入馆参观。2、由各单位组织的10人以上的团体参观活动,应提前电话预约,并由联系人填写大学校史馆参观预约登记表,交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如需提供讲解服务,原则上至少提前2天预约。3、进馆参观应举止文明,勿高声喧哗,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
2、4、爱惜展品和设备,不随意挪用展品,不动用馆内设备,若有损坏,照价理赔。5、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宠物、易燃易爆物、管制械具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史馆。6、保持展厅整洁,注重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不携带饮料、食品入馆。7、未经批准,不得在馆内进行拍照、摄像和抄录。8、欢迎观众参观后留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大学校史馆工作人员职责1、负责接待日常参观、讲解员日常管理及其它相关工作。2、负责校史馆团体参观前后的工作。接受团队预约,安排参观时间,做好参观后的登记工作。3、负责学生讲解员队伍的招募、培训与管理,保证接待参观任务的正常进行。4、对接受捐赠的实物展品做好登记,未整理展出的物品要分类放置到管内储藏室妥善保管。5、负责校史的挖掘、校史资料的保存及数字化。6、负责校史馆资料的更新。7、负责监督校史馆的维护保养、卫生清洁和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