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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教师外出学习流程及补助规定为充分发挥外出培训与学习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规范教师外出学习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外出学习的内容1.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听课、报告讲座、会议、观摩培训、业务学习等。2 .自主申报,经学校审批准许参加的。二、外出学习人员的确定由学校各部门、处室根据教师发展需求和工作业绩选派教师参与,学术引领教师、骨干教师、考核成绩靠前者优先参与。三、外出学习具体要求1.外出学习,凭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及学校外出学习文件,经相关部门、处室研究后,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并指定负责人。3 .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根据学校教师调课管理制度,提前安排自己外出期间的教学、班主任等
2、工作,填写外出学习审批单,做好相关登记、审批手续,否则不予外派。未办理好相关手续外出者,出现空堂、学生伤害等严重事故,返校后不予报销费用,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处理。4 .凡是外出学习的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活动作息时间及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学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课),培训期间认真学习、认真记录,深刻领会学习培训内容,收集好各种学习培训资料(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如发现学习期间无故擅自离开或办理私人事务,一年内不再享有参与外出学习机会且费用不予报销。5 .外出学习教师学习结束返校后,于回校后第一天向外派负责人当面汇报学习培训内容及感受,一周内由派出部门或处室及时组织进行学习成果分享,完成以
3、下工作:(1)上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和学习照片。(2)在全校或教研组、班主任团队等范围内做专题汇报或执教公开课,谈体会、谈收获,从而共享学习信息,扩大学习辐射面、涵盖面。6 .十天内按照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后,凭教师外出审批单、支付的相关费用发票、会议通知,到财务室申请报销。四、学习费用核销(一)食宿费用报销1 .根据20XX年3月XX区财政局下发的财经法规文件选编规定,培训期间产生的费用(资料费、食宿费等),培训文件中标明统一食宿的,评开具的发票及公务卡小票学校实报实销;2 .学习培训在坊子区外潍坊市内,时间半天以上,需在外就餐的,补助标准为午餐、晚餐每人每餐30元;学习培训地点若在潍坊市外,补助
4、标准为早餐每人每餐20元、午餐、晚餐每人每餐30元。潍坊市区之内原则上不住宿,市区之外确需住宿的,应本着节俭的原则,住普通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260元)。若住宿和用餐合二为一的不再报销就餐补助费用(以会议通知说明为准),就餐补助在报销时填写。其它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二)交通费用报销学习期间产生的交通费按我校用车管理规定执行,其它情况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在不超过上级规定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报销。(三)说明外出培训产生的费用必须要用公务卡,回校报销时发票后面要附公务卡小票及小票复印件,并在还款日之前完成报销手续。如果培训方不能提供刷公务卡业务的,需要填写证明,盖发票上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