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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管理制度为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办法:1、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2、上下楼时,各班级间保持3米以上距离,有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在前面带队;3、楼梯口、楼梯间有每日值日教师负责管理;4、定期检查各通道,保证通道的畅通;5、在下课前,要求各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提醒,上下楼梯不要跑,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6、严格禁止学生在楼梯间做跑步、追逐、推挤、跳越、爬扶手、搭肩背等危险动作;7、教育学生在上下楼梯时不要大声喧哗、突然性地发出尖叫或恐吓;8、当前面有学生不小心跌
2、到时,后面的学生马上在原地停步,并转告后面更多的学生;9、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批评;10、大队部要加强检查,把上下楼梯的检查情况列入每周流动红旗评比考核内容;11、本制度由学校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制订,并监督实施。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行竞聘上岗,以岗定酬,以绩取酬。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教师权利】(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
3、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四)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按时获取工资报酬,及寒暑假带薪休假。(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述权。(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七)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教师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们教育事业。(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
4、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践行以生为本的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职工权利义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教师培训】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
5、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教职工待遇】学校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班主任】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拔、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守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权利。【教师考核】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实施奖惩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树先的
6、首要内容。【教师奖惩】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根据实验小学奖惩条例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如有异议,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实验小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是学校常见的安全事故,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是否得当,不仅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同时也涉及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为防患于未然,切实有效地减轻意外伤害事故带来的危害,及时有效地给予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意
7、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相关要求1.全体教职工要明确相应的责任与职责。加强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制度。2 .通过校园网、校报、黑板报、手抄报、班队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各年级部每周要有安全教育重点,班队会保证有一定的安全教育时间,落实好学校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警钟常鸣。3 .全体教职工均有责任关注校园安全,相关人员加强对学校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立即整改。4 .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立即
8、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各司其职。二、相关职责1.意外伤害事故现场首遇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课堂上一般以本节课的任课教师为首遇责任人。相关任课教师如遇有事外出(包括公务外出与私事外出),按教职工考勤制度向学校请假并与班主任及时沟通,确保不出现空堂、空岗现象。如因外出未及时沟通而导致教室内无任课教师,发生意外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 .关爱学生是教师基本的师德要求,故建立“首遇责任制”,即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首遇教职工应在第一时间给予处理。否则,即视为失职行为,要予以追究责任。6 .建立“第一时间汇报责任制”,即在发现意外伤害事故(含突发疾病)后,首遇教职工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和分管领导。三、意
9、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遇轻微伤害,则进行简易护理,并与班主任进行沟通,及时做好学生的心理安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课任教师和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工作。遇较大伤害或是学校内无法简易护理的,则按以下程序操作:第一步:首遇教职工在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或年级部长,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在班主任或年级部长的协助下一起护送当事人到医院救治,情况紧急可直接拨打120,必要时寻求警方支持。第二步:接到报告的分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与首遇教职工、班主任商量并指导处理工作,视情况与分管校长、校长讨论商量处理方案。在送诊途中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征询家长意见,请家长到医院一起确定救治方案。情况危急时直接与医院联系,要求开
10、通绿色通道,争取抢救时间。在所有的救治过程中一切应与孩子的健康安全为第一责任目标,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第三步:因学生之间打架斗殴而引发的伤害事故,在明确侵害方或责任人的基础上,及时告知责任学生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其监护人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到医院与受害方家长见面,协商处理治疗事宜,期间班主任要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尽量把事情化解。如果是校外人员引发的伤害案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案。第四步:紧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收集保存工作。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因此调查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
11、;调查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不回避,过程详细,责任明确。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第五步:相关教职工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学校领导积极参与整个过程中,做好指导、协调工作。由教师教学不当或因体罚、变相体罚引起的意外事故,遵循以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偏袒师生双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教师作出处理。第六步:事后积极协助家长做好投保学生的保险索赔工作,组织教师对受伤(发病)学生进行补课。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掌握合法、合理的分寸,不擅自承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或律师联系、咨询。遵循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中不解决升学、入学等原则性问题;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七步:事故处理解决后要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好校方责任险赔付协议书,各项材料交学校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