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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能上能下”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贯穿一个“严”字,是我们党在治党管党新常态下对人事制度作出的重要规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
2、管理干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四为”。一是要明责修为。把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坚定信仰、坚定立场、坚定信心,确保政治方向不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德立言立行,以理论的清醒指引方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性宗旨不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二是要知责思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应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群众的愿望、需求与期盼来开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
3、看、思、听、问、做”五个字一一常看、勤思、诚听、善问、实做。精心组织,扭住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个工作环节不放松,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要履职敢为。加快改革发展必须有“亮剑”精神、“忘我”精神和“创新”精神。敢于坚守原则,遇到问题和事情,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敢说真话和硬话,坚持按法律、纪律和规矩办事;敢于否定自我,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评估自己,定期对认知行为等“内存”进行更新升级,腾出新空间,接纳新事物;敢于直面难题,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责任担当;敢于创新突破,把握经济发展和作风建设新常态,提振精神,顺势而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踩法纪红线,不越道德底线。四是要尽责善为。强化“公仆”意识和“
4、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经常深入基层,“身”入一线,“心”入群众,想民之所需、民之所求、民之所愿,及时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为指导,带头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转作风接“地气”,不折不扣地落实惠民政策,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
5、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
6、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
7、有重要意义。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中也都明确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树立了鲜明导向、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和任用干部中存在“好人主义”,能上不能下问题仍然存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此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亮明优与劣的标尺、明确上与下的准绳。此外,规定对分析研判
8、、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在实践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为解决人员能上能下问题提供操作指南。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少数平日里习惯庸懒散拖的领导干部而言,规定无疑是一剂“清醒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按照规定予以调整,就是要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打破一些尸位素餐者“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美梦,打消一些碌碌无为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让领导干部跳出舒适圈,自觉摒弃怠政懒政之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让忠诚干净
9、担当的好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干部受到警醒,遭到淘汰,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下的干部不搞“一棍子打死”,做好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
10、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
11、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推进领导干部能
12、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对
13、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7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
14、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阵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最讲认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敢于负责,在“下”上讲认真,不当老好人、不怕“撕破脸”。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推进“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为勇于推进能“下”的领导干部撑腰壮胆,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惩前球后、治病救人,是党
15、的一贯方针。对于“下”的干部,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对调下来的干部,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引导他们自我加压、自我鞭策,努力进取,迎头赶上。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也要适时使用。通过“能上能下”,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
16、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专门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作出制度性规定,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大步骤,也是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当前党的建设中一个重大课题能上能下,本来应该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常态。然而,干部能上不能下不仅成了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而且已经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这次中央作出专门规定,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机制的一个重要突破。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保持干部队伍活力的根本保证。生命之源在于活力,活力之源在于流动。干部队伍的生命力也在于是否有活力,能否顺畅流动。长期以来,由于干部人事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力,在干部选用中论资排辈,唯年龄、唯学历、唯分数的现象较为突出,在“下必有错”观念的影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