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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燃气安全整治方案近期国内部分地区接连发生燃气事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集中暴露出一些地区吸取教训不深刻、重部署轻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等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加强我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一、总体要求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以实际行动迎
2、接党的*大胜利召开。二、整治工作安排“百日行动”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月底,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的组织起来,扎扎实实的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统一集中行动1、“百日行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牵头组织,统筹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国土所、交管站等有关部门,统一开展燃气安全整治。2、成立*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统筹协调全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把整治工作落细落实,明确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
3、自过问,建立健全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制度,实实在在发现隐患、整治隐患。4、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主动担当,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强化宣传、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明确职责分工1、派出所: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使用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派出所、国土所、市场监管等单位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
4、、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单位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2、市场监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燃气压力管道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依据无证无照经
5、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建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醛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3、交管站: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4
6、、国土所: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5、中心校、民政所、卫生院: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6、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
7、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熟练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常识。7、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三)抓实三项任务1、市场监管所要组织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餐饮用户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根据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个环节,聚焦*个方面的典型问题逐条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出的隐患企业要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经营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清单;督促辖区用户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1,并依法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2、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组织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
8、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3、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宣传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熟练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常识,并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对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的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四)严厉惩治严重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六个坚决“:1、对使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市场监管所落实,属地社区协同配合)2、对存在
9、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国土所会同市场监管所,督促燃气企业落实)3、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国土所、市场监管局、派出所等部门落实)4、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安委办、国土所协同落实)5、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国土所、市场监管局、派出所等部门落实)6、对燃气经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
10、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坚决依法从重处罚,果断采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收回特许经营权等措施。(国土所、市场监管局落实)三、重点整治内容“百日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个环节,聚焦*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一)燃气经营环节1 .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3 .违规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和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或翻新“黑气瓶”4 .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
11、气中添加二甲醴。5 .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6 .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范围经营燃气行为。7 .未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8 .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9 .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10 .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11.燃气管网保护措施落实不力。(三)燃气使用环节12.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13,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14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Q15 .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16 .餐饮等
12、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17 .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或存放瓶装液化气总重量超过*千克但未设置独立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18 .燃气用户擅自改装、破坏燃气设施。(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19 .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四、时间安排(一)动员摸排整治(2022年*月*日至*月*日)。各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安全使用燃气的宣
13、传工作;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餐饮用户等单位摸排全覆盖,并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二)综合整治阶段(2022年*月*日至*月底)。重点对*镇燃气企业经营状况、道路运输环节、用户用气安全、气瓶监管、燃气设施用地侵占等进行排查检查,建立隐患清单,要加大治安处罚力度,对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从严打击。要杜绝充装*公斤钢瓶,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醴等违法行为,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三)“回头看”阶段(2022年*月底)。各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工作组
14、织“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整治验收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按照要求和整治重点,精心谋划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动,*月*日前做好专项部署,坚决克服形*主义、官*主义,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检查活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
15、通、联合查处、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对隐患排查较慢、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三)加强宣传,群众参与。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燃气安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强化社会监督,组织村嫂、志愿者等队伍入企宣传,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舆论监督,督促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对其企业进行整改,坚决遏制较大社会影响和重特大事故。(四)强化统筹,规范监管。当前餐饮等重点燃气使用企业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市的关键期,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管执法,不得随意向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