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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三大片区驻点招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大招商招好商”工作部署,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发挥一线精准招商作用,推动大招商实现大突破、招好商取得好成效。经研究,决定派驻招商联络员驻点三大片区开展招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驻点片区(一)长三角片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驻点上海,依托上海XX商会开展工作;(二)闽东南片区:福建、江西、台湾;驻点泉州,依托厦门XX商会、泉州XX商会、福州XX商会开展工作;(三)粤港澳片区:广东、广西、湖南、香港、澳门、海南,驻点深圳,依托广东XX商会开展工作。二、人员组成各驻点片区派驻招商联络员1-3人,主要依托各异地XX商会开展工作,由县委组
2、织部从各乡(镇)、县直单位在编在岗的优秀干部中选调,或以“揭榜挂帅”的方式选派,通过发布揭榜通知,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自愿揭榜报名,并由组织部门进行筛选、审核后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驻点招商联络员与原单位脱钩,编制性质、工资来源渠道、原单位职务保持不变,年终绩效考核实行单列考评,驻点时间暂定1年。长三角片区、闽东南片区、粤港澳片区驻点招商人员主动对接三明市驻点招商工作组、市驻沪联络处、驻厦办事处、驻深办事处。三、工作职责(一)负责宣传我县投资环境、优势资源、优惠政策和商机项目,重点抓好我县14张招商地图,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特色现代农业、文旅康养及电商物流等重点发展产业的招商推介。(二
3、)瞄准片区内世界500强企业、央企、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独角兽企业、行业头部企业、乡贤企业等,梳理、收集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做好驻点周边党政部门出台的各类招商引资政策信息收集,相关资料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三)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在驻点片区举办、参与的各类招商活动,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客商邀请、项目对接、企业走访等工作。(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四、目标任务(一)各驻点招商片区每年完成2个亿以上重点产业项目签约,每年转化落地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二)每年至少策划组织1场以上招商活动。(三)每半年邀请5家及以上符合全县产业发展方向、有投资意向的
4、企业客商来XX考察。(四)每月深度走访重点企业1家及以上。(五)每半年至少报送5家及以上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六)每月至少报送1条及以上有价值招商信息。(七)完成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工作经费各驻点招商片区招商经费由开办经费、办公经费、设备购置及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经费、人员工作补贴、差旅费、招商专场活动费等组成,其中,每个片区开办经费5万元,其他工作经费每年5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统一拨付。驻点招商工作经费如遇不足,按程序报批。(一)经费支出管理1.办公接待经费:各驻点招商片区每年总额控制在3万元以内,以季度为时间周期按计划安排。办公接待经费应根据福建省党政
5、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建省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三明市关于规范外出招商引资活动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合理使用、严格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有驻点片区商会成员参加时需要商会成员作为证明人;特殊情况只有一人参与招商接待时,需提前报备,在报销审批时允许经办人和审批人为同一人,承办单位空缺)。2.差旅费:各招商联络员现有工资待遇不变,驻外招商期间,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二)的通知第七条:“经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被中央有关部(委、局)抽调协助开展专项工作的。抽调工作期间,食宿费原则上由抽调单位负责,确需自行安排食宿的,凭抽调单位财务部门证
6、明,由所在单位在省直机关差旅费开支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住宿费,同时按每人每天100元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J规定,按100元/天人予以发放伙食补助费;各招商联络员返回XX探亲或公务期间,不再享受相关补贴;各招商联络员跨省、市、县开展招商对接工作,要按规定办理外出审批手续,填写出差审批单,可按规定报销住宿费用和往返交通费,不再报销差旅费补贴;市区内跨区开展招商活动,不得报销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各招商联络员除正常因招商工作或陪同客商考察往返XX外,每年还可报销6次(每2个月往返一次)的往返XX探亲交通费(凭票报销),如遇重大特殊情况需往返的,请示指挥长同意后,可报销交通费(凭票报销);报
7、销严格按县财政局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建财行20148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V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建财行20xx2号)、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财行20xx6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报销补贴发放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按月报销。3.物品采购:由驻点招商片区提出,填写物品采购单,严格按照我县采购规定和程序开展采购。大件物品采购需各组书面报县指挥部同意后办理;大额款项的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报销时应填写支出证明单,并附注明品名、单位、单价、金额等内容的正规发票(必须附供应单位购物清单小票等);属于固定资
8、产范围的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属于政府采购的物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实物购入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需要报销的发票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原则在15日内交领导签批完毕,有意拖延不按时报销的,领导可以拒绝审批。4,租赁房屋:要坚持“勤俭节约、依法依规”,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手续,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情况报县指挥部备案,房屋租赁费用支付手续要齐全。5.专场招商活动费用:要严格按照我县相关规定标准支出,实报实销。由县主要领导参加的专场招商活动经费,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后另行核拨。(二)经费奖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会同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各驻点
9、片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分别奖励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2万元,作为驻点招商工作经费。六、组织管理(一)落实报告制度。各驻点招商联络员需填写招商工作周志,建立走访联系企业(客商)资料台帐,及时将周志、重要投资信息、重大项目投资意向报告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作为工作考核依据。(二)健全工作考核。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会同县委组织部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查、全年考核”的要求,负责对各驻点招商联络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驻点招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三)严守廉洁纪律。各驻点招商联络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
10、定精神,不得有个人经商经办企业等行为,不得发生违纪违法或其他有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限一年。附件:驻点招商片区考核办法附件驻点招商片区考核办法(试行)根据XX县三大片区驻点招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驻点招商力度,提高驻点招商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县驻点招商联络员工作管理及考核制定如下办法:一、考核对象全县三大驻点片区及招商联络员。二、基本任务(分值100分)(一)各驻点招商片区每年需落实2个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签约(分值15分),每年转化落地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分值20分)。(二)每年至少策划
11、组织1场招商活动(分值15分)。(三)每半年邀请5家及以上符合全县产业发展方向、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客商来XX考察(分值10分)。(四)每月深度走访重点企业1家及以上(分值10分)。(五)每半年至少报送5家及以上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分值10分)。(六)每月至少报送1条及以上有价值招商信息(分值10分)。(七)完成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值10分)。三、贡献任务(分值40分)(一)产业项目签约奖励(10分)。各驻点招商片区当年签约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产业项目每个奖励3分,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每个奖励5分;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每个奖励8分;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每个
12、奖励10分,该加分项封顶10分。(二)产业项目落地奖励(15分)。各驻点招商片区当年落地(指完成公司注册并交付土地款或当年开工建设)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产业项目每个奖励5分,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每个奖励8分;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每个奖励10分;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每个奖励15分,该加分项封顶15分。(三)外资项目到资奖励(15分)。各驻点招商片区当年招引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以FD1.凭证为准)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每个项目每个奖励5分,实际利用外资2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的每个项目奖励10分;实际利用外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每个项目奖励15分,该加分项封顶15分。四、
13、驻点的工作制度及相关要求(一)工作日志制度。驻点招商联络员在外驻点期间,各驻点招商联络员每天必须认真记载工作日志,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收集信息、接触客商、跟踪洽谈、签约项目跟进情况等,工作日志备查。(二)信息总结报送制度。各驻点招商联络员,每10天报送1次招商工作小结,每月根据当月的驻点招商情况做好书面总结,内容包括当月招商工作开展情况和次月的工作打算;各驻点招商联络员全年收集的有投资意向的项目信息不得少于20条;信息、总结每月上报一次,当月25日前上报至县招商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参考备案,急事急报。(三)驻点片区考勤制度。驻点招商联络员要服从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管理,不得无故离
14、岗。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陪同客商回XX考察洽谈项目视同驻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驻点片区的人员要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履行请假手续。驻点考勤实行签到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会同县委组织部不定期抽查驻点情况。(四)驻点工作履职制度。通过走访洽谈筛选项目信息,将有投资意向的客商邀请到XX考察,促成项目签约落地;对于已签约的项目,各驻点招商联络员要继续跟进,促进投资方履约,缴纳土地出让金、做好注册登记、规划设计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跟进情况及时上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五、考核措施(一)考核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会同县委组织部进行。
15、考核侧重于工作实绩,以任务要求为主要考核指标,如一个年度落地1个总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的驻点片区即视同当年的基本工作任务完成。(二)片区考核采用基本任务加贡献任务相结合的原则计算分值,评出名次。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分别奖励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2万元,作为次年驻点招商工作经费。六、结果运用(一)一个年度内未能完成基本任务要求的片区联络员年度不予评先评优。(二)驻点招商联络员在“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行动中表现突出,开拓进取,在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年度考核给予优秀。(三)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招商引资贡献突出个人的培养使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晋升职级或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限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