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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某花园业主委员会(第2届),受某花园业主大会委托,签订本合同。业主委员会主任:刘某联系电话:XXX联系地址:XXX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经理:,受甲方指定及乙方授权,全权负责本小区各项物业服务工作。法定代表人:刘某联系电话XXX:资质等级:XXX证书编号:XXX联系地址:XXX根据上海市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某花园一规两约,以及业主大会续聘乙方的投票结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绿某花园小区委托给乙方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即乙方仅作为物业资金代管方,依据物业管理合同收取酬金,为甲方实施定额定标物业
2、服务,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住宅物业座落位置:XX四至范围:XX总建筑面积:77,013.08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66,571.95平方米;车库面积6,463.80平方米(163辆),其它物业类型面积:业委、居委、物业用房313.85平方米;公用设备房及自行车库3,663.48平方米。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同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五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
3、的上下水管道、落水道、通风道、电梯、共用照明、水泵房、楼内消防等小区内设施设备。第六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沟、池、停车场。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第十条道路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十一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业主档案材料(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由甲方自行管理)。第十三条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商业活动必须经
4、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收入纳入物业费共管账户。第十四条负责宠物管理。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五条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本物业住宅小区的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利;(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季度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有权终止合同;(三)及时审核乙方提出的物业维修计划预算书;监督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四)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时,应予以协助督促、催交;(五
5、)执行业主大会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六)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七)物业办公室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八)甲方按停车管理办法,负责审核、发放机动车停车证;(九)制定业主规约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及规定;(十)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的合理使用;(十一)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一)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和拟定物业管理公共规章制度,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二)负责编制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计划预算书和维修资
6、金使用方案,经甲方审核后由乙方组织实施;(三)经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外包项目的合同要报甲方批准才能签订;(四)甲方通过对物业管理处主管(经理或负责人)或保安队长不信任决议的,乙方应在接通知15日内对上述人员予以撤换;(五)依据本合同代乙方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物业管理处应在每季度的第二周内向全体业主公布前一阶段的物业收支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物业管理处的相关财务事项进行质询或审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六)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在
7、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告知甲方,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七)乙方在工作时间应对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简易维修、养护提供服务,并可按物业公布的价格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和人工费;其他特约服务由双方按社区服务价格协商收费;(八)完成公共收益账目结算及移交,最终金额以审计为准;继续负责补救合同签订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行为的遗留问题;(九)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有关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十)物业公司应忠实地、合法地履行职责,谨守职业操守。在规劝、阻
8、止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不当行为时,应当尊重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擅自处置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财产,不得侵害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企业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八条乙方按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承诺的服务质量,实行目标管理(见附件三)并明确实现如下基本管理目标:(-)房屋外观:整洁、美观。(二)房屋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维修及时、保持正常运行。(三)公共环境卫生:大厅、电梯、走廊、楼梯、道路等公共场所每日清扫一次,全天保洁。(四)交通秩序:负责小区秩序管理,力争做到车辆停放有序,保持
9、道路畅通。(五)保安:24小时值班,流动岗实行不定时巡逻。(六)宠物:宠物按相关规约严格管理,饲养宠物的业主需到管理处登记备案。第十九条甲方对物业管理综合服务目标责任制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合综合服务目标管理评分细则和业主满意度进行打分(附件五)。罚款自乙方酬金中扣除。(-)满意度80%、综合服务目标考评80分为基准,满意度80%、综合服务目标考评达到80分的不奖不罚;(-)满意度、综合服务目标考评80分以上,甲方奖励乙方每分壹千元,作为乙方管理人员奖金;(三)满意度、综合服务目标考评80分以下,甲方扣罚乙方保证金每分壹千元;(四)满意度、综合服务目标考评70分以下,可终止物业委托合同。第六章
10、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条甲方委托乙方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按季收取:高层住宅1.95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按规定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二)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按照次数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收取;(三)公共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用水用电(如电梯、公共照明等)费用按实际计量代缴,由专户支出,结余由业主委员会管理转下年使用。物业办公室及物业人员住宿的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四)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
11、人应交纳停车位租赁费,租赁费由乙方代收,具体标准如下:【室外固定停车位】250元/个月、【室外充电停车位】250元/个月、【室外占道停车位】(第一辆)200元/个月、(第二辆)400元/个月、(第三辆)600元/个月。2、临时停车收费(具体收费规则按照某花园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车库车位100元/个月的标准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4、以上收费作为公共收益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并按季公布收、幺.血O5、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费用,报经业主委员会核准后收取。(六)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季交
12、纳,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应在每季度最末一个月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如未在当季按规定交纳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次日起按每天应缴额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业主承担;业主满年度一个月后仍不缴物业服务费和滞纳金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相关费用由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承担。(七)停车位租赁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在停车前交纳,未交纳不得停车,已进入小区的按临时停车费标准收取。(八)甲方依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一年支付30,000元作为乙方酬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7月30日前支付1万元,余额于次年1月31日前支付)。第二十一条年度收支定额预算
13、每年度预算核定、决算审计均由甲方监督管理,并将收支明细账务向业主公布,做到现金交财务日清月结透明管理。报销管理制度:凡是购买发票、工资领发册必须具有经手人、管理处主管、甲方验收人或业委会审批人签名方可列支。经费审批权限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定3,000元以下由乙方物业经理提报,并经业委会指定专人审核后生效;3,000元以上到30,000元由甲方业委会集体审议,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使用;30,000元以上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乙方应在次月15日内将上月费用清单报甲方审核。第二十二条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内容,须由甲方审批核定后,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凡是维修方案由乙方
14、报甲方审核,经核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凡是一切物业相关收费,包括物业管理费、车辆停车费、广告收入、通讯机房租赁费等收入全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人员年度管理费按定额收入指标(当年收缴率超过95%)完成后,由甲方另行提取定额指标作为乙方管理员奖金,小于定额指标收入不奖。公用水电费、停车费、装潢垃圾清运费、小区公共区域广告费和押金等也由乙方代收交甲方,应收金额应详细提交甲方审核。第二十五条公共营收归业主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经营公共营收。甲方有权对乙方受托的营收项目进行质询或审计,乙方不得拒绝。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规定管理
15、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及其他人因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的行为造成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行为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七条、第五章第十八条约定,未能达到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合同签定前乙方取得资质等级被降的,业主方可以自物业公司丧失资质或资质降级之日起另行协商解聘或按原合同履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甲方对乙方人事招聘有监督权,凡是管理人员定岗、定编、定额(岗位工资、奖金、福利及各种补贴)必须经过甲方审定执行。若乙方认为管理处主管或保安队长不称职,提出新人选,须经甲方认可后,可对上述人员进行任免。第二十九条双方对物业收支实行定额管理,严格按预算收支,多退还、超不补,因突发情况或政策变化需要增加额外费用的,由物业公司报业委会核准另行支出。第三十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续聘。决定续聘的,应当与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