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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随机抽查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抽查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抽查对象及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抽取在我市登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A、B类企业按照20%抽取,C、D类企业按照30%抽取。三、抽查内容1.依据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是否在明显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2.是否经有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3,是否核对、登记上网消费人员的有效证件。四、名单抽取及派发(一)通过“XX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XX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二)通过“XX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XX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五、组织实施(一)检查方式。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二)抽查结果公示。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XX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