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餐饮行业“红黑榜”考评曝光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餐饮行业“红黑榜”考评曝光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县餐饮行业“红黑榜考评曝光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XX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本方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红黑榜”评价、公布、撤销等事宜。(二)本方案所称的“红黑榜”是食品安全管理红榜和黑榜的简称。(三)本方案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2、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二、评价标准(一)红榜标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监督管理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连续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已开展视频监控或“明厨亮灶”建设,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红榜”名单予以公开表扬,以资鼓励:1.诚信守法,在本行业内做出突出贡献,荣获县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表彰的;2 .通过市级及以上示范单位创建评定的;3 .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状况在本区域或同类型单位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4 .其他值得鼓励、推广的经验做法。(二)黑榜标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黑榜”名单:1.经调查,确认造成食物中毒的
3、;2 .一年内累计两次及以上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并受到行政处罚;3 .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经教育提醒,限期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在监督检查中存在一项重点项或者两项一般项及以上问题的;4 .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日常监督检查表内容进行现场打分,分值为100分,监管人员现场评分和扣分,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低于80分的。(附件1)三、检查要点(一)监督检查重点项1 .经营资质条件管理、食品及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检查表所含内容);2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发现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或原料;3 .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
4、加剂的;4 .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5 .发现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经营加工食品的;(二)监督检查一般项1 .餐饮食品加工场所存在脏乱差现象;2 .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3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洁不到位,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4 .根据法定职责未履行进货查验职责,索证索票和相关凭证、记录落实不到位的;5 .未按要求进行食品加工、贮存、运输和装卸的;6 .其他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和行为;7 .因食
5、品安全问题被新闻媒体或其他途径曝光,造成负面影响且经查证属实的;8 .因食品安全问题一年内被消费者投诉举报2次及以上,且经查证属实的;9 ,存在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食品安全风险,需告知公众知晓的。10 .对“红黑榜”公示有异议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向发布“红黑榜”的公示主体申请查询核实,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示主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申请人作出答复,经审查认为内容有误的,应当及时在发布平台予以更正,查核期间,不影响“红黑榜”的公示和管理。三、实施步骤(一)评审及信息发布。对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条件的,由各分局提出初步名单,经业务股室初审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的,
6、在本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对外公开发布。(二)公示信息及周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每两个月至少向社会公示一期。公示信息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等基础信息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客观反映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状况的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或者法律法规有规定不予公开的,不得对外公示。四、管理措施(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二)被列入“黑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可以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复查,经复查整改到位的,按照本规定第三项第一款流程,由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原发布渠道公开整改后的信息,并撤销“黑榜”。(三)被列入“红
7、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因食品安全问题达不到“红榜”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原发布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并撤销“红榜”。(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榜公示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黑榜”公示的有效期为整改完成后至下一次公示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确定期限。有效期时长自公示之日起计算。(五)被列入“黑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依法予以查处的同时,应实施以下管理措施:1.对列入“黑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按食品安全法规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2 .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不得作为示范创建的推荐对象;已经获得荣誉称号
8、的按程序及时撤销;3 .属于网络订餐单位的,通报其所在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管理方,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建议;4 .属于星级宾馆、团队餐接待单位的,通报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或相关组织,并提出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建议;5 .属于校园配送企业、校园内食品经营单位等重点监管对象的,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提出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建议;6,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及时通报有关情况;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六)被列入“红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给予以下激励措施:1.在餐饮服务行业产业提升的各类资金奖励、补助等方面根据规定予以重点支持,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联合激励措施。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