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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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许可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指南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5-12-22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指南目录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3(二)实施机构3(S)申请主体3(四)受理地点3(五)办理依据3(六)办理条件3(七)申请材料4(A)办理时限9(九)收费标准9(十)咨询服务9二、办理流程(一)申请9提交方式10(二)受理101.材料补正10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11(三)办理进程查询11(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1(五)流程图(见附件1)11三、法律救济11(一)投诉11(二)行政复议12四、表单填写12(一)申请书示范文本(见附件2)12

2、(二)告知书文本(见附件3)12五、有关说明12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咨询服务等。(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编码:3(二)实施机构: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申请主体:自然人、企业、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受理地点: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五)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通过,2006年8月修订)第9条、第12条、第13条、第90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

3、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36号发布,2014年2月19日修订)第4条、第11条、第16条、第18条、第22条、第25条、第30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2014年2月修订)第5条。(六)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七)申请材料申请合伙企业登记,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以及辖区工商所提交下列材料:(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3、全体合伙人

4、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9、财务负责人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10、联络员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11、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12、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

5、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1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2、申请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二)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场所跨辖区的,应当

6、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5、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托书。6、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爷爷名称变更。7、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8、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缴付出资确认书。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人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10、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

7、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1、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2、申请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三)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5、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8、。6、税务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2、申请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四)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5、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6、财务负责人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联络员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8、经营场所证明。9、国务

9、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2、申请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五)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提交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明。6、变更负责人

10、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任免文件或者依合伙协议作出的任免决定及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7、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8、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2、申请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六)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

11、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营业执照正、副本。5、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2、申请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八)办理时限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36号发布,2014年2月19日修订)第十六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

12、伙企业营业执照。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J(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咨询服务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窗口咨询地址: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82206380胶州市北京路2号二、办理流程(一)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82206380胶州市北京路2号网络提交。网站:青岛工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二)受理1 .材料补正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

13、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属于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青岛市工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下载。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

14、、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2206380网络查询网站:查询步骤:青岛工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1 .进入青岛市工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站:http:/218.57.139.25:8089hziaicweb2 .在首页首先注册用户名,登录用户名可以进入青岛市工商局网上服务平台,选择业务进度查询。(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2 .证照类型:营业执照(五)流程图(见附件1)三、法律救济(一)投诉1.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

15、准的:(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4)接收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2 .投诉受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3 .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4.投诉处理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5.投诉渠道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87220141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053282206369信箱:胶州市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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