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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科技创新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快科学创新步伐,奖励在公司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根据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科技(2022)15号)、优秀标准奖评选办法(科(2018560号)和公司专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制2022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科技创新奖励工作。第三条科技创新奖励遵循以下原则:(-)战略驱动,业务主导。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着力解决面临的重大核心技术难题,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二)精准激励,择优奖励。坚持注重质量、择优奖励的原则,奖励在公司科技创
2、新和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三)公开透明,合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和科技创新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有序合规开展专项奖励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第四条科技创新奖励设以下奖项:科学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科技研发奖、优秀标准和专奖。第二章科学成果奖第五条科学成果奖(科学技术奖)设以下奖项:(-)突出贡献奖;(二)优秀科技工作者奖;(三)创新团队奖;(四)基础研究奖;(五)技术发明奖;(六)科技进步奖;(七)软科学奖。第六条科技发展与管理处负责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及归档工作。第一节突出贡献奖第七条突出贡献奖授予在科学技术创新
3、、重大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不定期评选,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5名。第八条突出贡献奖候选人须具备高尚的科学道德、卓越的科研能力、突出的科技成就,并符合下列条件:(-)长期从事科研攻关或管理工作,致力于推动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建树的,或在重大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二)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位的1项以上,或者1项前述奖项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且排名前三位的3项以上。获奖成果依托的科技项目(课题)为公司牵头
4、承担或作为主导单位参与。第二节优秀科技工作者奖第九条优秀科技工作者授予在科研管理和项目组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0名。第十条申报人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并符合以下条件:(-)掌握科研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二)工作积极主动,在推进公司科研工作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第三节创新团队奖第十一条创新团队奖授予依托公司科研创新平台和科技项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解决重大现场技术难题,显著提升公司影响力的攻关团队。创新团队奖不分等级,每年评选一次,每年授予创新团队数量不超过3个,团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
5、人。第十二条报创新团队奖须具备以下条件:(-)团队带头人为公司科研骨干;团队成员中,科研人员不低于70%;(二)通过联合攻关,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解决重大现场技术难题的关键技术由公司主导,并得到公司、上级板块或者集团公司的高度评价和认可。第四节基础研究奖第十三条基础研究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不定期评选,每次奖励总数不超过5项。一等奖不超过2项,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3项,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第十四条申报基础研究奖应符合以下条件:(-研究成果在科学理论上有创见或在研究方法上有创新;(二)研究成果对于推动学科发展和产业发展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对公司业务领域的科技进步发挥了理论指
6、导和技术引领作用;(三)研究成果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本领域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著作出版,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认可及引用;第十五条基础研究奖授奖等级评定执行以下标准:(-)在相关领域有基础理论创新,提出的学术观点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对公司业务领域的技术发展起到了重大引领作用,累计发表符合申报条件的著作不少于1部,或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符合以上条件的可申报一等奖;(二)在相关领域有基础理论创新,提出的学术观点为国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对公司业务领域的技术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累计发表符合申报条件的著作不少于1部,或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符合以上条件的可申报二等奖。第五节
7、技术发明奖第十六条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每年评选一次,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只授予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项,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3项,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第十七条申报技术发明奖应符合以下条件:(-)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相比,在技术思路、技术原理或技术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改进和显著进步,主要性能、技术经济指标、技术水平及其促进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二舷心技术已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公司是专利权人;(三)技术发明实施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及经济效益;(四)依托于各级科研项目,且科研项目通过验收。第十八条技术发
8、明奖授奖等级评定标准如下:(-)技术思路独特,主要技术上有重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核心技术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8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和经济效益,可以评为一等奖;(二)技术思路新颖,主要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公司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核心技术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4件,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和经济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第六节科技进步奖第十九条科技进步奖每年评选一次,设特等奖(可以空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25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1项,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30人;一等奖不
9、超过5项(有特等奖时为4项),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8项,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三等奖不超过12项,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8人。特等奖特别设置,由评审组从一等奖中推荐,每年不超过1项。第二十条申报科技进步奖应符合以下条件:(-)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公司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企业的生产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增加了公司生产的技术含量才是升了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了产品附加值;解决了公司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先进水平;(二)经济效益显著。申报项目一般应经
10、过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了很大贡献;(三)依托于各级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第二十一条科技进步奖授奖等级评定标准如下:(-)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特别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核心技术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8件,或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与正在实审专利总数不少于12件,已经成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并在实践中使用,取得特别重大经济效益的成果,可以评为特等奖;(二应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或产品的先进水平,核心技术已
11、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4件,或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与正在实审专利总数不少于6件,市场竞争力强,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可以评为一等奖;(三)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或产品水平,核心技术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3件,或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与正在实审专利总数不少于5件,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四)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创新,技术获得与技术开发有难度,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同类技术或产品水平,核心技术已获得知识产权,明显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
12、益,可以评为三等奖。第二十二条科技进步奖授予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第七节软科学奖第二十三条软科学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5项。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8人。第二十四条申报软科学奖应符合以下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二)依托项目纳入公司科技计划;(三)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影响力,对服务党和国家决策、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等产生
13、重要作用。第二十五条软科学奖授奖等级评定标准如下:(-)理论水平高,创新性突出,在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影响力大,被国家、省部级单位、集团公司推广应用,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强,发挥重要支撑引领作用,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可以评为一等奖;(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创新性、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在同类研究中处于先进水平,影响力较大,被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以上单位采用;或纳入长城公司相关制度;或主管领导有相关批示,在实践中发挥较大作用,可以评为二等奖;(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创新性、针对性、实用性,在同类研究中处于较好水平,被公司或所属单位采用,发挥了决策支撑作用,推动了业务发展,可以评为三
14、等奖。第八节完成人与完成单位第二十六条公司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个人。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作为推荐项目完成人。推荐项目中的人员和单位按照贡献大小排序。第二十七条基础研究奖的完成人应当是相关科学技术著作、论文的作者,且排名在前三位。基础研究奖的完成单位应当是在基础研究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单位。第二十八条技术发明奖的主要完成人应是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完成人,且是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署名的发明人。第二十九条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项目设计的
15、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有重大技术创新;(三)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四)公司党委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参评,公司首席技术专家禾IE处级人员仅可作为完成人参加一瓣得赞的成果评选;公司企业技术专家及副处级人员仅可作为完成人参加二等奖及以上成果评选。第三十条软科学奖的主要完成人应是该项软科学成果的参与研究人员。主要完成单位应是对成果研究、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公司所属单位和部门。第三十一条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公司所属单位。机关部门不得作为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单位。第三十二条每项科技奖励,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科技奖评选。第九节评审组织机构第三十三条科技发展与管理处负责组织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推荐成果材料的形式审查;(二)邀请相关专家组成科技奖励会议评审组;(三)组织科技奖励会议评审组评审和奖励评定;(四)组织树竣励审定会,确微励会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五)负责成果奖励评审结果公示和异议处理;(六)负责成果奖励奖金发放及监督;(七)负责成果奖励资料归档。第三十四条科技奖励会议评审组(以下称会议评审组)